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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落润镇人民政府 李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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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黄河保护立法座谈会在陕西西安召开。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立法共识,加快立法进程,制定一部保护黄河的良法、促进发展的善法、造福人民的好法。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语境下,把黄河保护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手段保障黄河长治久安,守护好清水绿岸、绿色生态,推动全流域高质量发展,很有必要,正当其时。立法是黄河流域环境治理系统工程中的重要一环,关系着民生福祉,作为政府部门,要以刚性约束凝聚法治智慧,担起法治责任,展现法治作为,吹响建设美丽中国的号角,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大格局。

  凝聚法治智慧,精准发力强保障。运用法治智慧助推法律制度精准化、精细化,是解决黄河流域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中问题的有效手段。立法要有依据,政府部门要深入实地走访调研,比如黄河流域周边的农牧、工矿、装备等制造企业和产业园区,详细了解法律事实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另一方面,要召开座谈会,与政府负责人、企业代表、农禽畜养殖大户、科技人员、城乡居民等进行深入交流,听取他们关于推动黄河流域保护法律贯彻落实、促进法律制度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凝聚法律智慧才能让各项法制法规便于实施,坚持在法治轨道下推动黄河保护实践,在黄河保护实践中完善法治,确保系列举措都在法治的保障下推进,以法律制度的落地生根促进保护成效的落地生根,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担起法治责任,立足源头抓管护。立法要从实际出发,政府部门要以抓好源头管护为导向,以解决破坏植被、非法捕捞、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丢弃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严格、科学、有效为标准,聚焦国土空间利用、流域开发治理、水环境标准、黄河文化遗产保护、明令禁止行为等方面作出具体可行的规范与要求;要顺应自然规律、探寻发展路径,在更高的层面统筹好黄河流域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开发与利用间的关系,以宜水则水、宜工则工为准则,健全源头监管长效机制,跨区域办理案件机制,实现立法保护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动法治监管常态化,织密黄河流域源头管护法治保护网,切实担负起黄河生态的保护之责,推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展现法治作为,上下联动惠民生。黄河流域的周边区域在发展方式、产业构成、环境准入、生态保护机制等方面多有不同,政府部门要建立共同遵守、相互适用的共同规则,同时满足因地制宜的个性化立法需求,实现“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合力”的跨区域协同保护治理,以法治引领树牢“一盘棋”思想,齐抓共管、协同发力,共谋发展、聚势而强,在履行好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中展现法治作为,抓好保护与发展的双重历史任务,实现黄河流域从过度开发到共同保护的跃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立法先行对于保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共筑美丽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绘就黄河流域大保护的新时代画卷。
发布人:水墨丹青 发布时间:2021-4-19 08:49 收藏 阅读人次:3281

初审:安可欣 编辑:李一画 责编:文小汇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