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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公示谨防“公示”变“公式”

江西省崇仁县委组织部 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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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是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彰显阳光透明、强化民主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和违规提拔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作为防止和杜绝用人制度腐败的重要措施。作为党政干部任用的必经程序,任前公示已在各地广泛实行,并频频亮相于各级党政媒体或官方网站,有助于加强对干部工作的民主监督。但在“公示”中也出现了一些“公式”化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目前,任前公示内容比较简单,公示内容大多呈公式化、履历化,即只公布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对最能说明问题的成长经历、工作能力、实绩、优缺点等没有介绍或表述不够,导致公众对公示对象不认识、不了解,便难以作出全面客观评价和有效监督,公示渐成“公式”“供示”。

  为提升公示质量,我认为要做好一下三点。

  一要打好“标准牌”,示出“硬标尺”。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标尺和首位要求,在做好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固有动作的同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运行流程及纪实情况进行公示,特别是干部学习工作简历、干部推荐的考察情况、得票情况及拟任职务要求进行公示。

  二要打好“实绩牌”,示出“好导向”。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对干部近年来工作业绩、履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巡视整改情况、群众评价情况、信访件处理情况等进行公示,更可以结合拟任职务要求对相关业绩进行公示,让群众全面评价拟任干部的德才和实绩。

  三要打好“正身牌”,示出“廉洁风”。要丰富廉洁自律情况公示内容,将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的结论性评价,考察对象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情况、个人收入情况、家庭主要成员、照片等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监督和评议。

  干部任用无论是对国家、对事业、对群众,还是对干部个人,都是一件大事。要保证党政干部任前公示的效果,必须谨防“公式”化倾向,让干部任前公示更透明一些、更详细一些,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此选出来的干部才能既得到组织认可,又让群众满意。
发布人:c66c 发布时间:2021-4-25 10:45 收藏 阅读人次:2617

初审:高朗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