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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在我“家门口”:写给刘安同志的一封信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 靳仔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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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同志:

  您是我“家门口”蒲黄榆派出所(北京市丰台区)的民警叔叔,34年如一日扎根在社区。居民们说您生前做过的好事,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数都数不清。然而,今年3月份,您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抢救无效而因公牺牲,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社区有刘安,大家都平安”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视机看新闻联播,正好播到关于您的那条新闻《社区有刘安,大家都平安》。片子中播放着您生前在我居住的小区的北面蒲黄榆第二社区工作的场景。其中闪现了一个画面,您和一位社区主任在开会。那个画面停留时间非常短暂,也有些模糊。但是,令我突然想起了我的社区主任。因为我以前工作的社区主任曾告诉过我们,她以前在蒲黄榆第二社区当过主任……后来的几天里,我在网上陆陆续续地翻看关于您的新闻报道。新闻里面采访了我们大家都熟识的蒲黄榆第二社区原党委书记徐长秀。她回忆了与您共事18年的点点滴滴,说您每个除夕都陪着社区孤寡老人,您是社区老人的“干儿子”。接受过您帮助的老人说,“就信刘安”。这使我回想起上学时,因为在蒲黄榆路口丢失过一次东西,所以每次经过这个路口时,总是担心遇到小偷。但是长大后,尤其是近些年,蒲黄榆路口变得安全多了。我想,这应该都是您多年来扎根在这里,保护了社区居民平安的原因吧?

  振奋的“第一次”与泪奔的“最后一次”

  1987年2月,您参加公安工作,第一次穿上了警服。2001年您牵头组建了“学雷锋志愿团”,从此您为社区里的空巢老人做起志愿服务。老人们常说,您做的好事,就像天上的星星,天天看得见,可就是数不清。2011年,您在社区成立了“平安之声广播室”,您第一次当主播;同年,您创办了《平安之声报》,您第一次当主编。2012年,您在社区创建了“警政文化展览厅”,您第一次当馆长;同年,您开通了自己的微博“民警刘安”,您第一次当博主。2013年,您先后资助的18个贫困家庭孩子,其中最小的一个孩子管您叫“爸爸”,您第一次当“警察爸爸”。2021年,您过了最后一次“中国人民警察节”;同年3月5日,您发了最后一条关于“学雷锋服务团队20岁生日”的朋友圈……今年的3月份,我的朋友圈里东铁匠营街道辖区干部和居民,都在转发您的事迹。您的事迹很快就传遍了整个丰台区,传遍了北京城。朋友圈里的蒲黄榆朋友,都在回忆您生前的故事。您离我太近太近了,却突然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金杯银杯,最重的还是“百姓的口碑”

  您生前拿过很多金杯银杯,比如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十大正义人物等荣誉。但是,在您牺牲之后,我发现,最重的一块奖杯是“百姓的口碑”。您仔细听一听,这些传遍北京城和全中国的声音,都是“百姓的口碑”:“社区有刘安,大家都平安”,“刘安做的好事,就像天空的星星,天天看得见,可就是数不清”,社区老人口中的“干儿子”,困难家庭孩子口中的“好爸爸”,蒲黄榆派出所副所长口中的“师父”,“社区有刘安,是我们大伙儿的福气”,“我就信刘安”……再多的金杯银杯,也不如您的这些“百姓口碑”。

  刘安叔叔,您是我“家门口”的“雷锋”和“英雄”。您淡泊名利,生前省吃俭用地捐助困难家庭,还放弃过两次晋升的机会而选择一辈子留在社区工作。您虽然永远离开了,但是您为我们留下了最宝贵的精神富矿!

发布人:雪中送炭 发布时间:2021-5-19 22:59 收藏 阅读人次:6312

初审:汪青雷 编辑:马小哈 责编:亦风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