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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集宁:“1+1”促法治乡村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组织部 张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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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成败在此一举的关键一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不断创新完善“1+1”工作模式,彻底打通了乡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营造出一股“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法律氛围。

  村党支部、帮扶单位“1+1”,汇聚力量成合力。集宁区马莲渠乡三成局党支部充分发挥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一改往日“单打独斗”式局面,与集宁区司法局强强联手,汇聚成一股以党员干部、驻村工作队、司法局帮扶干部为主的帮扶力量,组建起一支有法律知识基础、组织协调能力、农村工作经验的民主法治乡村“领航员”队伍,群策群力、改革创新,共同研究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建引领全局、全村共商共治、普法宣传入户、纠纷调解上门”的工作模式,共同努力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做好、做实、做细。同时结合农村网格化治理,将“领航员”注入网格当中,一人一小格,谁格谁负责,确保需求在格内细化、服务在格内开展、问题在格内调处,形成村委联动、网格共建的长效机制,集聚力量激发民主法治乡村建设最大效能,有效推动了基层民主协商共议、科学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助推乡村基层治理谱新篇。

  党员干部、全体村民“1+1”,共商共治显成效。集宁区白海子镇哈伊尔村党支部充分扮演好在民主法治乡村建设中的调度者角色,坚持支委统一领导、两委齐抓共管、监委专责监督、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共同研究讨论。集体经济分红、低保评议、评优评先等凡是关乎群众利益的关键节点,把决定权和话语权充分交还给村民,确保评选公平民主、公开公示。党员干部充分扮演好在民主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引导员角色,带领村民学法懂法、遵规守法,先后引导组建了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服务队等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发挥村级阵地建设作用,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根据村里实际情况修订了村规民约,并先后开展了善行义举孝老爱亲、“五好十美”家庭、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等评选活动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入户”活动,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说事议事有我、建章立制有我、监督实施有我”的民主法治乡村建设新格局,点燃全员参与民主法治乡村建设热情,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

  道德评议、上门调解“1+1”,群众满意稳增长。马莲渠乡大十号村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以道德建设为民主法治“增添羽翼”,以法治手段为道德建设“保驾护航”。借助农村道德评议会,开展“最美家庭”“美丽庭院”“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批评错误、抵制歪风等形式,大力弘扬社会道德风尚,加强了村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建设,营造出人人参与、家家行动、你追我赶、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和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主任的村民调解委员会,将村内威望颇高的老人、懂法知法的法律顾问、能说会道的村干部纳入调解委员会队伍,重视日常矛盾的排查与化解,小矛盾“家访”调解,中矛盾“面对面”调处,大矛盾“手把手”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将村民与村民、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企业之间的纠纷一一化解,消除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全面提升民主法治乡村建设实效,交出一份令村民满意的好答卷。
发布人:奋进小魏 发布时间:2021-5-20 10:17 收藏 阅读人次:3299

初审:凌晨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