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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为纲 涵养组织工作三力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 吴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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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级组织部门、广大组工干部要第一时间对《条例》深学细研笃行,以《条例》为纲,涵养组织工作学习转化力、工作创新力、清正廉洁力,在这个大有可为的时代绘出组织工作发展璀璨新篇,为党的百年华诞增光添彩。

  以《条例》为纲,涵养“学思践悟,学用相长”的学习转化力。《条例》是当下深化组织工作开展最好的“教科书”,更是所有组工干部下一阶段必须坚持学习的“必修课”,决不能将学习《条例》作为“一阵风”,要切实做到“快学快用”“常学常新”。学习《条例》要坚持“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相统一,通过多问多思几个为什么、做什么、如何做,实现学有所思、思有所获、获有所行,于学与思中不断提升政治领悟力、判断力、执行力,夯实信念理想之基、筑牢精神思想之魂。同时,要将《条例》“力行”落到实处,将组织工作新局面、干部建设新面貌、人才体系新生态作为检验《条例》学习的最高标准,让“优质服务更优”“暖心举措更暖”,使广大人民群众实打实感受到《条例》带来的变化成效。

  以《条例》为纲,涵养“敢为人先、革故鼎新”的工作创新力。创新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飞跃的精神灵魂,是我党接续百年荣光再创百年辉煌的不竭动力源泉,也是实现组织工作与时俱进的最大法宝。进入“十四五”发展新阶段,组织工作同样会面临很多阻塞与难题,作为新时代组工干部,要将创新作为打开组织工作新局面的“金钥匙”,以“创新之智”“创新之举”“创新之策”激活一池春水,将《条例》融会贯通书写出生动实践,于新的百年征程上开新局、创先机。越不可越之山则登其巅、渡不可渡之河则达彼岸,要坚持打破固有思维、主动接收新兴事物,更要实事求是摆脱“为创而创”“空中楼阁”“形式主义”,在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干部管理、强化人才支撑等重点工作中续写组织新荣光。

  以《条例》为纲,涵养“中通外直,不蔓不枝”的清正廉洁力。“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清正廉洁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更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根本保障,所有人都应心有所戒,恪守规矩底线、纪律红线,组工干部更尤甚之,我们既是清廉的监督者更要成为带头执行者、发扬者。“公道正派、依法依规、科学规范”是《条例》要求我们必须遵循的组织工作原则,我们要在工作生活中率先垂范、一以贯之。廉洁永远是组织工作的第一位,要想保障“干部、组织、人才”三驾马车高质量协同发展,需要我们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欲,以“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的廉洁操守擦亮政治底色、弘扬清风正气。要坚持以《条例》为镜,时常自我反思、对照检查、对标补短,不断深化廉洁自律意识。
发布人:海带一哟 发布时间:2021-6-10 09:09 收藏 阅读人次:5836

初审:易晗 编辑:慕梓 责编:亦风 我要留言

1fandi发布时间:2021-7-8 09:33

学习条例,推动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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