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为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做出要求,提供基本遵循。今年恰逢换届之际,应以《条例》为“三面镜”,明确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和“晴雨表”,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选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质量干部。
以《条例》为“三棱镜”,聚焦组织红线,牵紧思想的“牛鼻子”。换届的关键在党,核心在人。《条例》指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党管干部是党的干部选拔工作的根本要求、鲜明底色,选出好干部的首要标准在于把好政治素质的“铁标尺”,筑牢思想关。因此,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在落实民主推荐、对象考察、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中,关注其“政治三力”,严明政治纪律,站稳政治立场。我们要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的“政治体检”,多角度考察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确保在任何工作中“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将为民服务的初心融入农村治理现代化中,提振乡村振兴的士气。
以《条例》为“显微镜”,严明廉洁自律,把好作风的“定盘星”。《条例》明确:“要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作风过硬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养,也是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基点。“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村“两委”的作风直接影响群众心中的干部形象。选出干净廉洁的“领头雁”,对当前农村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我们要用好“显微镜”,从“严”出发,从“细”入手,抓住程序,严卡细节,核实材料。对于换届中的“潜规则”要有“零容忍”的态度,突出作风标准,抓好作风建设,筛除“官油子”,挡住“两面人”,重用“老实官”,接好乡村治理的“接力棒”。
以《条例》为“望远镜”,对准干事创业,压实质量的“压舱石”。当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中,正需要一批“实干家”带领人民绘就新蓝图。因此,农村换届工作要注重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紧盯干部的干事热情、干事成效。《条例》强调,要“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因此,村“两委”换届工作要用好“望远镜”,根据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用人导向,突出事业为上,彰显实干担当。同时要从长远考虑,聚焦发展需要,精准选人导向,打破制度藩篱,让思路宽、善治理、有作为的实干型、务实型、创新型干部“拔尖”,为乡村振兴工作带来新班子、新作为和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