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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的“心”“学”“力”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朱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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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强调,要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党员干部为民办实事要把准“心”“学”“力”之向,不断增强办好实事的能力和本领,将为民办实事推向纵深。

  把准“心”之向,提升思想境界。党员干部在为民办实事中,要融入情怀,涵养高尚品格、提升思想境界,向谷文昌、焦裕禄、孔繁森、廖俊波等一批批先进模范学习,对功名利禄怀“淡泊之心”,对人民群众的事情怀“担当之心”,对是非曲直怀“公正之心”,将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照鉴自身的明镜,在挫折面前不失意,在名利面前不失范,在艰难险阻中不失志,心中有为民造福的事业追求,行动中有担当、有作为,有云帆高挂的意气而无睥睨他人的傲气,有勇往直前的锐气而无冷言对民的脾气,不把庸碌无为当成“超然物外”,不把推诿懈怠当成“豁达之境”,要为群众而担当,为事业而尽责,推进民生事业的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幸福。

  把准“学”之向,保持理论清醒。思想决定行动的方向。党员干部唯有保持理论上的清醒,才能保证方向上的正确,才能把准为民办实事的“靶向”。党员干部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之氧”“精神之钙”“行动之舵”,从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力量和斗争力量,让朝向为民事业的步伐更有底气和力量。理论书籍中有发展规律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党员干部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对党创新理论的学习和认知,把理论书籍作为随时能够翻阅的“案头书”,作为指导实践、开展工作的“工具书”,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结合具体实际进行学习,确保学得深入、全面、系统,以理论指导为民实践,树立价值观念、筑牢信仰基石。

  把准“力”之向,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斗争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是一种拼搏进取、不屈不挠的时代精神。无论是在脱贫攻坚的伟大事业中奉献青春与生命的“扶贫之花”黄文秀,还是“卫国戍边英雄陈红军,他们敢于与企图侵犯我国国土的敌人作斗争,敢于与困扰中华民族上千年的贫困作斗争,不怕流血牺牲,不怕道路上风沙走石,坚定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让庄严的承诺在担当中履行,让崇高的使命在坚韧不拔的前行中践行。党员干部为民办实事,在诸多问题面前,要敢于披荆斩棘向前闯,栉风沐雨不放弃,以“硬身板”和“铁肩膀”扛起使命和责任。
发布人:朱蔺 发布时间:2021-9-24 14:46 收藏 阅读人次:1625

初审:钟辉 编辑:水见文 责编:礼嘉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