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党史学习教育

“为群众办实事”不妨多一点“欠账感”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人民政府 蒋海霞

共产党员网来稿 打印 纠错 投稿须知 投稿
微信扫一扫 ×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就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要在思想上求新求变、行动上狠抓落实,敢于多一点“欠账感”,真正把行动落到实处,让群众获得实惠。

  主动求变,多在思想上“记账”。当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如火如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察民情访民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取得良好效果。然而,可以发现,少数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走访调研、领办事项逐渐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面子工程,自认为“完成任务”就行,而不考虑实际效果。为群众办实事不是简单地喊口号、做样子、走形式,需要党员干部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放下架子、俯下身来,“忙”在群众身边,了解诉求、倾听声音,及时摸清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而是要分清轻重缓急,急民所急、问民所需,真正聚焦群众的“急难盼愁”,把事情办到群众心坎上。

  求真务实,能在行动上“对账”。为群众办实事核心在“真”,关键在“实”,“不是简单帮钱帮物、搞花架子、堆几个盆景”。实际生活中,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了哪些实事,办的质量高不高、效果好不好,都需要人民群众说了算。然而,有点干部在办实事过程中,只是简单地“贴标签”“戴帽子”,把完成的日常工作归类于自己为群众办实事当中,而忽略了“群众需求”;有的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只会把事情办在“口头上”,纸上谈兵,毫无实际效果。为群众办实事,需要我们积极拜人民为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真的作为、实的作风在“细”上花心思、在“实”下功夫,不断将工作进展对标对表,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群众满意,敢在成效上“结账”。为群众办实事,首先要解决好“为谁办、办什么、怎么办”的问题,我们要善于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唯一评价标准。把办好群众的每一件实事,都当作一场“考试”,成绩怎么样,不由自己说了算,而是要看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办实事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我们在实践过程中要善于抓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特别是面对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等重点任务,善于运用“游击战术”,用钉钉子的精神攻坚克难,探索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发布人:yiyi 发布时间:2021-11-10 08:37 收藏 阅读人次:3449

初审:汪青雷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