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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年轻干部要有“侦探范”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 杨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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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工作,因其盘根错节变得“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因其牵涉众多导致“不深入了解难以权衡利弊”、因其事关群众所以“不处理好会引起负面舆情”。要协调处理好基层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就要拿出“侦探范”,以“探案”“破案”的细致及严谨,让“冗杂繁琐”基层事务推进清晰明了、高效有序。

  “侦探”法则一:重视调查,让“证据”说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在处理基层事务时,切忌“一叶障目”“管中窥豹”,切忌“想当然”“凭经验”,只有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多听听局内人、旁观者的各种说辞,在调查的过程中尽量还原事件全貌,用“证据”说话、以“事实”评判,把调查研究的过程转化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原因吃透,只有掌握充分的“证据”,才能全面分析“案情”,为做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

  “侦探”法则二:消除误解,还“真相”大白。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人们不可避免受到“先入为主”思想的主导,对事物的理解产生偏差;或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对同一事物有着不同的理解,由此引发误解、产生矛盾,若不能及时消除,难免会影响“真相”公布的进度。在同基层群众打交道过程中,如若某些方面出现分歧或产生误解,作为基层干部,首先要反思自身工作开展方式方法上“欠妥”或是“疏忽”,巧妙细致读懂领会“群众语言”,提升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如果问题本身确实有“群众因素”或者“误解”,也要心平气和放平心态,客观公正寻求解决思路,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用心解释、耐心疏导,确保沟通有效。只有消除隔阂和误解,才能理顺“案情”脉络,让“真相”浮出来;只有把话说开,才能把事做实。

  “侦探”法则三:公道正派,为“正义”发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身正气、秉持公心是“名侦探”的必备品格,也是基层干部的立身之本。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处理群众纠纷的时候,若不加以分辨、盲目“混为一谈”,或者出于私心和私利、处事显失偏颇,让老实人吃亏、让投机者得利,这必将会有失公允,失去公信力。作为基层干部,只有坚持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才能勇于和歪风邪气作斗争、才能善于将好人好事宣传发扬,真正做一名明辨是非善恶的基层“名侦探”。

发布人:赤子之心 发布时间:2021-11-19 08:49 收藏 阅读人次:2567

初审:韦卡 编辑:礼嘉 责编:文小汇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