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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懂法、守法、护法”的“三法”干部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人民政府 李褚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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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善用“懂法、守法、护法”这“三法”,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党员干部善用“三法”,必须要“懂法”。“法者,治之端也。”制定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开始。党员干部要“懂法”,就是要懂得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从历史经验的启迪来看,越是法治昌明的时代,越是国泰民安,可见“法”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从当今时代的需求来看,我们正担负着前所未有的改革发展任务,也面对着前所未有的矛盾风险挑战,要想“破局”,必须要“法”来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化解决方案。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法”能够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程度,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实现中国梦的努力方向。党员干部应该懂得,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法”都是治国理政的必要“装备”,“法治”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要路径。

  党员干部善用“三法”,关键要“守法”。“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有法律而不去遵循,法律再好也形同虚设。“法”的生命在于践行,“束之高阁”不应成为法律的归宿,“付诸实践”才是对法律最好的尊重。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于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党员干部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定“守法”。党员干部要“守法”,就是要遵守党纪国法。党员干部应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触碰法律的底线,要心中有法、善于用法,将法治融入工作,以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不断在实践中深化“法”的内涵,用自觉“守法”的行动生动践行法治,让法律的内涵在实施中得到充分体现。

  党员干部善用“三法”,也需要“护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何保证“法之必行”?最根本还是要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曾表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而法治的关键也在于“人心”,只有人人都尊崇法治,法治才能成为“全民信仰”。党员干部要积极“护法”,摒弃私心杂念和个人主义,不断增强法制思维,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法律作为“带电高压线”的警示作用,让法律的权威在维护中得到强调。只有树立了法律的威信,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人民才会将法治观念内化于、外化于行,从而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法治的力量才能得到源源不断的释放。
发布人:守法的张三 发布时间:2021-12-10 10:13 收藏 阅读人次:8126

初审:安可欣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