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实施。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的首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气魄和毅力,彰显了我们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意志。
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条例》,比照当中的“条条框框”,以检视自我之心,绘出个人廉洁、为民、忠诚三个“肖像”,以完善自我之举,使得自身从政履职更胜任新时代新任务,使得自身精神气质更符合新时代新要求,在新征程上为“加速跑”赋能加持,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优异答卷。
绘出个人“廉洁肖像”,让“知敬畏、守底线”成为一种习惯。在《条例》中有六处提及“廉洁”二字,明确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重要问题,要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此外,还将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担当作为的情况,列为重点监督事项。反过来想,《条例》所列的监督重点,何尝不是党员干部行之所至的方向呢?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为政之本,必须秉持的政治操守。所谓:“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党员干部当比照《条例》绘出个人的“廉洁肖像”。要经常以党章为标尺、以纪律为准绳,校正思想、权衡得失,让敬权、畏权、慎权落地生根成为心中的自觉意识。要积极主动去学习廉洁文化涵养廉洁之心,让浩然正气萦绕身周,抵御“邪气歪风”的侵袭。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把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作为人生的行为方式,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和交友的底线,使自己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绘出个人“为民肖像”,让“重实干、敢担当”成为一种常态。《条例》针对各级纪委的工作职责明确提出,要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还要求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可以说,“人民至上”的思想在《条例》中熠熠生辉,群众所憎恶的即为利剑所指向的,同时也在告诉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来不得半点虚假。对此,党员干部当比照《条例》绘出个人的“为民肖像”。要在心中划出群众纪律的红线,消除当官做老爷的不良心态,根除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的“思想之根”。要在工作中摆正为民服务之“姿”,多谋为民服务之“法”,挑稳为民服务之“担”,经常俯身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把群众的“急难愁盼”装在心里、抓在手上,以拼搏实干的锐气把一件件小事办好,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将一道道难题攻克,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温度,持续刷新群众幸福的刻度。
绘出个人“忠诚肖像”,让“强党性、优作风”成为一种自觉。《条例》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写入了总则,还把“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纳入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事实而言,做到“两个维护”,关键在于做到对党忠诚,忠诚必须体现到对党的信仰、对党组织、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且对党忠诚必须始于足下。党员干部当比照《条例》绘出个人的“忠诚肖像”。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原原本本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补足精神之“钙”,筑牢忠诚之基,于内心深处点亮指引前行的信仰灯塔。要将忠诚转化为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的自觉,锚定我们党指引的方向,在本职岗位上摒弃“虚浮”心态,以勤奋务实聚发展之力,以作风之优强落实之效,以律己之严护政令之畅,高标准执行好党交办的各项任务,尽己所能、全力以赴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