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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随笔漫谈

莫“替民作主” 要“由民作主”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 柳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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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有幸聆听了一场关于罗荣桓元帅“群众工作七步曲”的讲座,授课老师告诫我们,党员干部不能“替民作主”“为民作主”,而应该“由民作主”。我想,从“替民作主”“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一字之差,体现了人类社会的进步、社情民意的觉醒和执政理念的升级。

  “替民作主”充斥着“当官作老爷”的官本位思想。

  在旧社会,有一幕场景很常见。当布衣百姓遇到不平之事,或拦轿喊冤、或击鼓鸣冤,往往会说上一句:“请大人替草民作主!”官员们若能真心“替民作主”,查苦情、济贫弱、洗冤屈,让百姓得了公正、平了冤情,无疑是满满正能量,必得百姓称赞一声“青天大老爷”。然而,“替民作主”理念的局限性也显而易见:首先,它是建立在“官本位”思想的前提下,老百姓低人一等地自称“草民”“贱民”“小民”“民妇”,而称唤官员为“大人”“大老爷”,双方身份严重不对等;其次,“替民作主”体现的是封建家长制度的权威,至于是否作主、怎样作主完全由官员说了算,民众没有任何话语权,只得任凭官员作主。所以,旧社会的官员能否真正“替民作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名官员的操守品行、能力素养,这势必让“作主”的效果大打折扣,充满着随机性。有时遇到贪官污吏,或许不但得不到“作主”的结果,甚至可能被视为“刁民”,引发新的更大祸患。

  “为民作主”少了点“人民主体论”的价值观取向。

  不同于“替民作主”的阶级性、专制性、强制性色彩,“为民作主”一词将民的地位提升了一些,可以从中读出“为民”的主动作为,读出朴实美好的主观愿望,使“作主”的行为增添了一丝感性的温度。从“替民作主”到“为民作主”,执政理念无疑前进了一大步。但“为民作主”理念也仍有其局限性,未能体现出人民的主体性。虽然主观上希望把事情办好,但干部的“大包大揽”能否等同于群众想要的“作主”,还值得深思。如发展特色种养的问题,有的地方起步早,群众致了富,周边地区跟风而动,不经过严谨调研,不征求群众意愿,想通过行政命令等手段威逼利诱,强行推行特色种养。这样的“为民作主”行为,即使打心里有发展经济、致富人民的主观意愿,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其行为与“替民作主”相比也不过是“以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并非人民群众真正想要的“作主”。党员干部可以多些为民服务、为民办事、为民谋福、为民解忧,少些“为民作主”。

  “由民作主”彰显出“人民中心论”的民本位意识。

  记得早几年任驻村“第一书记”,我和村支两委想方设法筹资修路、硬化水港,因筹措到的资金有限,很难一步到位。先修哪段、修几米宽、水港护坡先硬化哪边,这些问题将影响村民的日常出行、农业灌溉,关乎每位村民的切身利益。为防止“好心办坏事”,我们多次召集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协商,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最后由全体与会人员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将相关事宜确定好,确保我们费力争取、好心促成的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最广大村民的共同期盼。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由民作主”是人民行使权利的重要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坚持“人民中心论”的正确群众观,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注重发动群众,充分尊重民意,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力军”“主人翁”作用,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切莫让“为由作主”倒退为“替民作主”,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发布人:文小刚 发布时间:2022-1-21 11:07 收藏 阅读人次:2775

初审:王战坤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