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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群众诉求的“哨声”响起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田和街道办事处 闫亦文 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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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45,有事找政府。”脍炙人口的短句反映出群众对政府热线满满的信任。但仔细聆听热线你会发现,巷陌之间、细微之处,并非完美无瑕。城市形象无小事,“面子”“里子”都重要。基层治理,最是于细微处见功夫、见态度、见精神。而当群众诉求的“哨声”响起,笔者认为,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面对群众的“不合理诉求”,如果都不去啃“硬骨头”,选择绕道走,那这些问题将永远存在。

  “哨”声何来。遇事要有敢为之担当。哨声来自老百姓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你看!物业清雪不及时让我撞上杆了,必须赔付损失。”“业主车牌被雪覆盖,所以栅栏没法开启。车保险给你赔了,栅栏我们都没要求赔付呢!”面对业主的诉求,物业倒也是很委屈。后来经过我们出面协调,各退一步,矛盾得以化解,皆大欢喜。确实,有些“不合理诉求”站在基层角度看来是超出了自己的职责边界,似乎是家长里短的问题,但在群众的角度看来,“我遇到问题了,政府不给解决谁解决?”基层作为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对群众合理或者“不合理诉求”都要做出回应。如果推脱,干群之间就会生出一堵墙。想要做好群众工作,必须要学会直面群众“不合理诉求”。基层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所谓的“不合理诉求”,根不在群众,而在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干部。且合理与不合理并不泾渭分明,很多诉求都处于情理法交织的模糊地带,合理与不合理往往叠加在一起。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应有关键担当、积极作为。正像习近平总书记诠释执政理念时所说,“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把“哨”吹响。干事要有善为之能力。《居官警语》云:“善为治者,贵在求民之稳,达民之情。”重视群众诉求并不等于毫无原则有求必应,特别是面对那些既不可能也不合规的“不合理诉求”时。一方面,一些不切实际的过分要求,显然超出了权责边界;另一方面,如若为了短期灭火,基层干部为“摆平”这些少数人的诉求而耗费精力和资源,基层治理丧失公共性和正义原则问题不仅解决不了,还会吊高一些人的胃口,形成基层治理的“逆向选择”。这就要求基层干部们去细究那些不合理之处:到底是宣传解释不到位,干部自己都没吃透政策,造成信息不对等;还是处理问题时规范性、透明度不够,激化干群了矛盾、使之关系对立;还是因为政策几经调整,基层无权管理、上级单位不了解情况,导致事件难以解决;当然,也不排除个别想要多得多占,以撒泼相要挟的……万事胚胎,皆由州县。遇到群众诉求,基层干部多点耐心、多问几句为什么、多想想怎么办。干成事是一种追求,是一种执着,也是“想干事”和“会干事”的最终目的。跳出合理、不合理的简单判断,才能听见民声、看见民忧,也才能找准痛点、对症下药。

  “哨”声未止。处事要有勤为之作风。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越是“不合理诉求”,越反映我们工作还有很多没做到位的地方,越有解决的价值和意义。面对“不合理诉求”,上级各部门要拿出时间和力量去协助基层解决问题,避免一刀切考核降低基层回应诉求的积极性;其次,解决不合理诉求的干部要为诉求人提供台阶、转移出口的策略,要照顾诉求人的面子与心理,做出舒缓的表达。依规剔除“不合理诉求件”之后,件剔人不剔,不要忘记诉求人,多去看看这个问题究竟不合理在哪里,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能够使事件得以缓解;最后,干部们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解决“不合理诉求”何以服众?就是要用好“法治”这根准绳,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法治的信仰”。

  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谈到地方干部的工作职责:“任何事情都要向上看看,向下看看。”如果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是没有资格做群众工作的。面对“不合理诉求”,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围绕焦点、难点问题,广泛深入调研,直面群众诉求的“哨声”,才是干部面对群众应有的态度。
发布人:温柔 发布时间:2022-1-26 11:05 收藏 阅读人次:2866

初审:安可欣 编辑:慕梓 责编:亦风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