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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关键少数” 奏响“法治强音”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委组织部 王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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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身份特殊、作用突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古语说:上行下效,普通群众的一言一行深受领导干部的影响。因此,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扛起法治使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崇法治、掌握法律、捍卫法治、厉行法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用实际行动奏响新的赶考路上的“法治强音”。

  树立法治观念,敬畏法律,做忠实崇尚者。西谚有云:“有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有从内心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才能自觉地遵守法律、践行法治。领导干部要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从为政之初就敬法之权威、畏法之严厉,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观念,懂得“法者,治之端也”的道理,摒弃传统“人治思想”和封建“长官意识”,不以言压法、不以权压法,真正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增强法治意识,掌握法律,做学法先行者。“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法律既是行使权力的依据,也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很多事情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若不学法、不懂法,就会进退失据、由“盲”而“乱”。领导干部要多学多看,舍得花大力气、下苦功夫,不能囫囵吞枣、浅尝辄止,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吃透基本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搞清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筑牢法治思想,遵纪守法,做坚定捍卫者。“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其关注度高、影响力大,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执行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不能视法律为儿戏,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要恪守法律底线,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确保一举一动合乎法度。要挺身而出、勇于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言行作斗争,坚决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强化法治思维,厉行法治,做自觉践行者。“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把握好“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也不任性,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开展工作。
发布人:王子成 发布时间:2022-2-16 09:03 收藏 阅读人次: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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