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学习心得

“常”字当头答好“法治之考”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清泉社区 唐代远

共产党员网来稿 打印 纠错 投稿须知 投稿
微信扫一扫 ×
  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制度基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当代共产党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当以“常”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凝聚法治力量,增强“法治担当”,走好新时代法治长征路,答好“法治之考”。

  “法者,治之端也”,常带头学法,撑起“法治之伞”。“做人以立身为本,立身以立学为先”。法治不仅是一种社会信仰,也是一种生活刚需。学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守法。在法治学习教育上下功夫,每个人都要学法懂法常给自己“充电”,法治建设才能顺利推进,奠定强有力的法治基石。党员干部法治武装要立好“风向标”、当好“领头雁”,把“法言法语”变成“大白话”、作为言行的“度量之尺”,才能把法治意识送学到群众心坎里,撑起众人的法治蓝天,引导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党员干部的权力和责任是相匹配的,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用权受监督。坚持法治至上、法治为本,始终让法治精神深入党员干部心中,办事讲规矩、言行守规矩,摒弃特权思想、官僚主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有将全面依法治国深深扎根于每一个人的创造性实践中,人民内心深处自觉尊崇、真诚信仰,自觉做学法懂法的先行者,才能使万民知所避就,让群众信服。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常带头用法,护航“强国征途”。“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必须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没有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各级领导干部常给自己“法治体检”,既要始终把法治作为立身之本、行动之力、成事之基,也要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赤子情怀、以苦干实干践行使命担当,认真履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使命,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上,主动寻求“法治之道”,争做依法治国的守护者,不让法治“心”蒙了“尘”,正确行使权力。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常带头守法,铸造“国之重器”。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将党内法规体系的规范作用融入治国理政全局中,通过规范上的传导互动、主体上的差序治理和功能上的系统耦合,广泛从民意中把准立法方向、汲取有益营养,寻求全社会认同的立法“公约数”。从民法典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民事权利,到刑法更有力惩治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各类犯罪,再到行政诉讼法让“民告官”更有底气……一部部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法律,标注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守护人民福祉。党员干部要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立法为民”“民主立法”等理念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全民守法,让法治的“利刃”愈加光亮,用实际行动奏响新的赶考路上的“法治强音”。
发布人:缘是小白 发布时间:2022-2-18 09:06 收藏 阅读人次:4180

初审:韦卡 编辑:礼嘉 责编:文小汇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