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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线、面”结合 画出乡村治理“同心圆”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委组织部 胡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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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其中指出:要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治理有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但如何破解当前乡村治理中面临的“资源悬浮”“主体缺位”“准绳迟滞”等问题,切实提升乡村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在笔者看来,唯有画大治理“同心圆”,将治理要素的“圆心”下沉,将服务群众的“半径”延伸,将法治准绳的“面积”拓展,才能更好地破解当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锚准“点”,下沉要素“圆心”,破解治理资源“悬浮”。当前,基层治理大部分还是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政府顶层设计、发布政策、分配资源,将治理要素自上而下逐级分配到基层乃至个人,权力、政策、资源等各种治理要素都主要集中在上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个最主要的治理主体所需要的治理要素供给不足,导致乡村治理往往是“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严重制约了治理的效果。因此,在推进乡村治理中,必须将治理要素的“圆心”下沉,发挥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各个治理单元在治理要素配置方面的主导性、决定性作用,解决乡村治理中的要素弱化、资源短缺、响应迟滞、配需脱节、供给不足等问题。要在制度机制建立和规划设计方面多下功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改变单一依靠上级政府投资的传统理念,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机制,实现基层治理投入的要素多样化、市场化。

  画长“线”,延伸服务“半径”,破解治理主体“空转”。乡村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乡村治理的核心也必然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因此,在推进乡村治理中,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服务群众“零距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身子“摆到”到群众中,把耳朵“凑近”群众里,更加尊重群众意愿,更加关注群众诉求,更加回应群众期盼,让群众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顺得了气、暖得了心,才能赢得民心、赢得好评,提升治理效应。要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与群众需要相匹配的公共服务体系,精准聚焦群众服务需求,在生活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渠道、有价值的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要强化村(社区)服务和自治功能,探索建立村(社区)专业化服务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供给,助力乡村治理。

  做大“面”,拓展法治“面积”,破解治理准绳“迟滞”。俗话说“十个公章不如一个老乡”,在一些偏远农村,“乡土社会”中的一些“约定俗成”依然是维持秩序和规范行为的主要“遵循”,“人治秩序”和“宗法秩序”占主导地位,“法治秩序”和“规则秩序”不够强势有力。于是一些“碍于面子”和“不好说”的“行个方便”就容易成为一些违纪违法行为的“掩护”和“绿灯”,自治成了“你好我好”的“相互包庇”。中央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对此,基层党委政府和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法治建设,维护法律权威,用好法律“准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要加大普法力度,敦促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尊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要注重结合正在开展的各类重点工作,深入群众,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普法宣传,使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深入群众心里。要积极探索建立“法治、德治、自治”更相融合的治理机制,让乡村治理既有“硬度”又有“温度”。
发布人:12371网友yeeojy 发布时间:2022-2-25 10:30 收藏 阅读人次:2733

初审:安可欣 编辑:慕梓 责编:亦风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