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学习心得

让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代代相传

山东省日照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陈常国

共产党员网来稿 打印 纠错 投稿须知 投稿
微信扫一扫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印发对于全社会共同关注英烈、关爱英雄,传颂英雄事迹、传承英烈精神,传播正能量、传递真善美,有着广泛的社会效应和价值效应。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烈士褒扬工作意见的出台,能够更好地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敬仰英烈,学习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情怀氛围,更好地激发爱党爱国爱民热情、专心专注专一工作激情。做好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维护和践行英雄烈士保护法,让英雄英烈事迹和精神代代相传,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带好头、作示范,当好“三者”。

  当好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者”。英雄事迹永志不忘,英烈精神光照千秋。宣传英雄烈士首先要了解英雄烈士。我们要仔细了解、充分认识英雄人物和革命烈士们在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的利益舍己为人、舍生忘死的奉献牺牲精神和家国情怀,学习他们的冲锋在前、不怕牺牲精神,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精神,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精神,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精神等等,用“精神”鼓舞斗志,照亮前行之路。精神就是财富、精神就是力量。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和宣传英雄英烈事迹和精神,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烈的故事,做当好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优秀“宣传者”,让更多的人认识英雄、了解英烈,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烈、缅怀英雄烈士、学习英雄烈士、捍卫英雄烈士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当好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践行者”。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先烈为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流血牺牲,正气浩然满乾坤。建设改革时期又有无数英雄模范人物,牢记初心使命,岗位建功立业,为民奉献牺牲,成为共和国的功勋、中华民族的脊梁。我们学习英雄英烈事迹,传承弘扬宣传英雄烈士精神,就是要以英雄烈士为榜样,自觉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党忠诚、对民忠爱、对国忠心;就要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创新有为,把“专心专业专一”“精心精细精致”贯穿干事创业全过程,不断创造新业绩、新奇迹、新辉煌;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好“红色江山”,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品质、责任担当,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当好英雄英烈事迹和精神的“维护者”。英烈不容亵渎,英雄必须尊崇。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对此,党员干部要带头当好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维护者”,当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遵守者和监督者,坚决同任何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的行为作斗争,坚决捍卫英雄烈士的名誉和地位,切实让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成为新时代教育青少年和广大群众的“红色资源”,让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得以永久传播、永续传承,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红色动力”。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让我们学习英烈事迹、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让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代代相传,历久弥新,激励人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发布人:日城文 发布时间:2022-3-24 07:34 收藏 阅读人次:6259

初审:安可欣 编辑:李一画 责编:礼嘉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