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古之为政,爱人为大。”文章阐明了共产党人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不懈追求,为新时代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下,我国高度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持续增进人民获得感和满足感的同时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提供了中国方案,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历史长河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创形式、拓渠道,全覆盖开展教育培训,奏响人权思想“主旋律”。“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衡量人权事业发展好坏,关键在于本国人民是否满意。一些国家打着人权的幌子,充当“人权警察”,干涉他国内政,成为世界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要奏响正确人权思想“主旋律”,首先是针对“社会面”,要坚持弘扬正确人权观,广泛地开展人权理论知识普及行动,让正确的人权思想深入人心。其次是针对“干部线”,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深入群众、扎根群众的基层干部的人权知识培训,让基层干部成为践行和保障人权思想的坚实基础。最后是针对“学科点”,要依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历史性成就,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让中国人权在世界舞台发出更响亮的声音。
补短板、强弱项,全链条完善法治保障,筑牢人权保障“防火墙”。权利是法治的元概念,法治是权利的最重要保障。从立法、执法、司法到守法的全链条各个环节,我们不折不扣地贯彻着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思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不断提升人权法治保障水平。“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成熟完备的立法是人权的基本保障。必须坚持立法为民,在立法工作中回应人民群众的所急所需所盼,以良法善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执法、司法中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必须坚决杜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伤害人民群众感情、侵犯人民群众权益的事情。人权法治保障的根基在人民,要增强人民群众守法意识,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为人权法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意识环境。
守初心、担使命,全方位增进民生福祉,答好人权事业“必答题”。“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我们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最根本目的,就是为人民谋幸福。时间记录发展的轨迹,历史镌刻奋斗的脚步: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果断决策、沉着应对,在全球率先控制疫情;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如今,我们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天南到海北,用一张“社保网”托举人民幸福生活……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彪炳史册的历史性成绩是我们党坚持初心使命的最好印证。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坚定不移地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牢记初心、勇担使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方位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答好人权事业“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