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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随笔漫谈

纪律建设切莫“孤芳自赏”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委组织部 史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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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干部初入机关门,容易出现虽有“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凌云壮志,但在面对艰苦基层,心生落差之后,最终以“孤芳自赏”的错误态度戏谑工作的情况。俗话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年轻干部是党和政府的“青春代言人”,要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严格遵守纪律规矩,才能真正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业上来,实现真正意义的有作为。

  严于自律,心存“敬畏”之情。当前,有些年轻干部吃不了苦,干工作缺乏务实精神,常常掺杂着“走惯了水泥路”的味道在里面。比如:有的将走访群众当成是“例行公事”,“打卡”“作秀”之后便走人;有的不懂群众语言,说话不接“地气”,让群众听得一头雾水。这些干部对自己的要求不断刷新“下限”,与群众的距离越拉越远,最终将背离自己为官从政的初心使命,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一日为官,一日谨慎。作为年轻干部,在工作中要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己监督自己,对群众心存“敬畏”,对工作使命心存“敬畏”,确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出格、不失范;要清醒认识自己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主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及时校正自己的行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上班下班一个样,以严格的要求和良好的形象,为人民群众树立标杆、做好表率、当个样板。

  接受他律,保持“干净”之身。古语有言:“观于明镜,则疵瑕不滞于躯;听于直言,则过行不累乎身。”在我们身边可能有这样一些人,他们知道可以做什么,应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没有严重缺德的行为,但若没有他律机制,没有道德在一定程度上的强制性,其内心信念的确立、自律意识的养成、责任的履行、道德习惯的养成就会摇摆不定,我们称其为“道德不稳定分子”。在公务员队伍当中,类似的“不稳定分子”也屡见不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员、干部无论地位多高、权力多大、资历多深,都必须接受“他律”。年轻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时刻“矫正”自己的行为举止。同时,还要自觉接受纪检机关的专责监督、组织与干部等部门的职能监督,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照组织的要求不断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交友圈,常给自己“杀菌、消毒”,始终保持一身清白干净。

  敢于律他,扛起“担当”之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实践证明,上行而下效、上率而下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要求和管理干部,一个个山清水秀的局部生态才会孕育形成;反之,不良风气就会泛滥。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和国家以及人民事业高度负责、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力,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的四项监督义务履行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意见和诉求,特别是在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要及时“扯袖子”“提领子”“咬耳朵”,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捍卫党纪国法的权威。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不仅要善于把方向、谋大局,更要善于抓班子、带队伍;不仅要时刻不忘“镜鉴”以“独善其身”,更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敢作表率,敢于唱黑脸,敢于担当,敢于为担当者担当。时刻管住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不让每个党员干部掉队,不让党和人民的事业“蒙尘”,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发布人:小时光 发布时间:2022-8-16 08:53 收藏 阅读人次:3424

初审:向阳 编辑:礼嘉 责编:文小汇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