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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级组织“清”装上阵

四川省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吕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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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无论是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组织和其他村级经济社会组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职责不清、标牌过多、证明事项过滥的问题也日益显现。《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必将大力减轻基层负担,让村级组织“清”装上阵干事创业。

  “清楚”职责,坚守“阵地”,让村级组织该干啥就干啥。村级组织处于最基层,可以说工作职责是包罗万象,只要是与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事,什么都要做,什么都得管,但有的事情到了基层村一级,条理不够清晰,究竟是村级什么组织的职责,应该由谁来管由谁来抓,往往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谁都在管、谁都说了算,但出了问题又可能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效率不高,易出现内耗。《意见》的出台实施,从源头上、从法规层面解决了这个问题,让村级组织的职责实现条分缕析,在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推进村级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让村级组织职责明确,该干啥就干啥,真正实现了“谁家孩子谁抱走”,让职责更清晰、责任更明确、服务更高效。

  “清理”标牌,保持“阵形”,让村级组织该挂啥就挂啥。在农村村一级,往往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县一级、乡镇一级的各类工作,都会在村一级找到对应的牌子和标识,否则会被认为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落实好,甚至会影响到各类考评,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村一级慢慢加挂了很多牌子,增添了很多标识,上级来检查时,不管是哪方面的工作,都能找到相应的牌子或标识,找到对应的负责同志。实际上,这些应付式的标牌标识,实质就是形式主义。《意见》的出台实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从制度上明确了哪些牌子应该挂、哪些标识应该有,让村级组织该挂啥就挂啥,更好地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节约了经费,整合了资源,提高了效率。

  “清晰”权限,不乱“阵脚”,让村级组织该盖啥就盖啥。在农村,村级组织对应着上级党委、政府等各条线,村民要办什么事,上级都要求村一级加盖公章,动不动就要“三级证明”,不然就难以办成事,有些类似于“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让“只跑一趟”成为空话,迟迟办不利索,不仅增加了村级组织的负担,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更让群众因“办不成事”而心生埋怨。《意见》的出台实施,依法依规确定了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对村级组织没有能力核实的证明事项予以取消,鼓励党政群机构采取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等方式,而不是仅凭一纸证明和几个鲜章,让村级组织该盖啥就盖啥,让“减证便民”落到了实处,使村级组织腾出更多精力来服务群众。
发布人:关山雄鹰 发布时间:2022-8-24 15:24 收藏 阅读人次:3482

初审:向阳 编辑:李一画 责编:礼嘉 回复

1蓉儿发布时间:2022-8-30 08:50

清楚、清理、清晰,让村级组织“清”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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