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组织工作

“定边划界”让能下“常态长效”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委组织部 朱恒

共产党员网来稿 打印 纠错 投稿须知 投稿
微信扫一扫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对于2015年7月起施行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有了不少修订部分,着力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向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开刀问责。

  “定边划界”突出“一视同仁”“精准区分”。《规定》适用范围更广,除了党政、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机关干部外,还明确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执行,基本涵盖了所有干部,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所有人“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规定》将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由原来的10种修订为15种,认定重点放在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特别是新增违规决策或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及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等具体情形,认定边界更实,将庸者、劣者彻底标识出来。同时,对调整程序也作了相应完善,明确了核实认定责任单位与分析研判步骤,并规定了调整期限,列出了条条框框、操作界限,增加政策操作性和规范性,也让“下者”无可辩驳心服口服。

  “常态长效”突出“警钟长鸣”“利剑高悬”。《规定》健全了责任体系,严明了工作纪律,建立了检查督查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并明确了每年一月底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备相关情况的制度,对种种问题与情况都有所涉及,根据规定,组织部门将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发现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及时启动调整程序,将震慑放到最大,也将影响降到最低,可以说《规定》操之可行,行之有效,旨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常态化意味着领导干部“能下”绝不是束之高阁遥不可及,更不是跋前踬后动辄得咎,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要坚持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分不同情形,采取合适方式予以调整,并树立反面典型,凝聚干部“能下”“真下”的思想共识,以压力传导促使全体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为官有为。

  “严管厚爱”突出“撑腰鼓劲”“激发干劲”。《规定》不仅仅强调从严从实,更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如强调“必要时与干部谈话听取说明”“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再比如区分了非个人原因或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情形,处处体现了组织关怀与人情温暖。同时,《规定》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对发展苗头性、倾向性及轻微问题,本着治病救人,防微杜渐的原则及时提醒谈话等,并强调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干部能上能下与容错纠错结合起来,旨在保护干部积极性,宽容工作失误,也让干部信服、公众认可。对“下”的干部不是“置之不理”“不管不问”,实行后续跟踪了解,做好教育管理工作;也不是“一棒子打死”“永不录用”,对汲取教训、努力工作、表现突出的建立了成长通道,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发布人:云开雨霁 发布时间:2022-9-22 09:36 收藏 阅读人次:2414

初审:易晗 编辑:李一画 责编:礼嘉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