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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能下“见真章”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委组织部 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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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了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亮出标尺、绷直纪律、把握温度,在执行中以实效见真章。

  立标准明导向,亮出“上”的标尺,让能者“上有方向”。《规定》明确指出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要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打造和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古语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则蔚然成风。”组织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就是党员干部学习和干事创业的楷模和方向。只有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规定》正向激励作用,把德配其位、才配其位的高素质干部选出来,才能见贤思齐,让广大党员干部“上有方向”。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是什么?全国组织工作会上曾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好干部标准。好干部标准20字、5句话、5个方面,犹如人之五官四肢,缺一不可、偏废不得。组织部门要把“20字好干部标准”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引领干部担当作为,确保党的干部“根正苗红”,能担大任,让“有为”者“有位”。

  划底线考实据,绷直“下”的纪律,让庸者“下得服气”。《规定》对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情形做出明确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明确规定了调整程序和方式,切实避免了庸者“占位不作为”现象。古语云:“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能上能下本是正常的规则,但长期以来,“易上难下”的问题普遍存在,若职务调整、薪酬变化不符合个人期望,就心生“怨念”,甚至产生“摆烂”的消极思想。干部调整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只有“做功”硬气才能让干部服气。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结合巡查工作,亮出红线紧绷“纪律要求”,从“显微镜”中观察干部整体面貌,让“谁该下”一清二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具体的考核制度,正确处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和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关系,绝不能在干部“能下”这个问题上掺杂个人喜好,以“刚性的制度”和“公道的执行”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

  强跟踪严管理,把握“惩”的温度,让下者“下亦有为”。《规定》第十条指出,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下”的目的不是“一下了之”,就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把人治死。实际上干部最担心的不是“打板子”,而是“一棍子打死”,再想“重生”难于上青天。对已“下”的干部,要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引导他们正确看待进退留转,卸下思想包袱,以“知耻而后勇”的态度对待岗位调整。要妥善安排干部“下”以后的岗位,给予新的干事机会,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作用,防止进入“摆烂”怪圈。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已“下”干部,给予“再上”的机会,让干部有盼头、有温暖、有干劲,真正打通能上能下的“循环关口”,激活干部队伍“精气神”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发布人:牢记使命 发布时间:2022-10-14 11:32 收藏 阅读人次:58208

初审:高朗 编辑:李一画 责编:亦风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