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考工作不仅是阶段性工作的全面分析总结,更是督促工作落实的有效抓手和务实举措。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各地要充分发挥督考这个“指挥棒”的作用,科学破解督考中出现的“一杆到底、一次一组、一锤定音、一考了之”等问题,通过督核“闭环一体化”管理,督促年初各项工作取得“开门红”。
要注重分类、细化内容“立好标”,破解“一杆到底”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分类考核,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内容上要区别对待。”但在实际操作中,督考中不注重分类,以一套考核标准考核所有地方和干部,没有做到差异化考核,“上下一般粗”、走马观花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干部工作积极性。督考要在年初或季度定机制、明方向,要考大事、考实事、考硬事,坚持把督考工作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紧扣上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构建差异化督考指标体系,坚持区分业务、区分领域,视情分配考核权重,切实增强督考针对性、客观性和指向性。让督考内容更加精准,使干部清楚“谁是干将、谁是平庸”,激励广大干部勇于“跳起来摘桃子”,“考”出真本事、“考”出真动力,认真考准干部的实绩。
要秉持公正、把牢关口“组好队”,破解“一次一组”的问题。部分地方在督考中,大兴“交叉互检”,喜欢“抽人代劳”“一人代办”,出现了人员不固定、“一次一组”“外行考内行”“业余查专业”等问题。要严肃认真督考、评价干部作为自身敢于担当、坚持事业为上的必然要求,作为“推动能上能下、鼓励担当作为”的重要手段,要严防抽人代办、一锤子买卖等现象的发生。承担督考的牵头部门要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参与督考工作,制定详实的督考方案,充分准备、专题培训,确保参与督考人员个个是专家、人人懂业务。督考中要树立群众导向,注意“既要对上负责、更要对下负责”,拓宽民意反馈渠道,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将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督考的检验标准,主动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
要紧盯日常、精简高效“考好绩”,破解“一锤定音”的问题。督考是推动工作落实、干部选育管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对领导干部动态表现情况的集中反映,考的是工作实绩,不是表册资料。要严防考核“一阵风”、表册“一大堆”、结果“一团麻”的问题,让基层“累”于填表的任务、奔忙“陷”于迎考的会务。要树牢“督考在基础,功夫在平时”的干事理念,通过与平时督考、日常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在研判清、核定好上下足功夫。要抓住核心要义,确定督考成绩等次时必须慎之又慎、认真再认真,不能只听“一把手”说、只听领导干部讲,要多方听、深入谈,避免知事识人“以偏概全”。要全面细致做到精简高效“抓核心”,防止弄虚作假、厚此薄彼、随意评分等现象的发生,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要激励担当、树明导向“用好绩”,破解“一考了之”的问题。考是基础,用是关键。开展督考就是为了推动工作高效落实、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如果考归考用归用,考用脱节,指挥棒就会失灵。因此,督考不能“一考了之”,必须坚持真考真用,考用结合,把督考结果与干部的“面子”“票子”“位子”直接挂钩,切实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突出正反激励,树好担当作为“风向标”。把督考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激励关爱的重要依据。对综合督考成绩优异的干部,要及时大胆地使用起来,切实做到以业绩论英雄、排座次、定奖惩。对那些在督考中表现明显较差的干部,要做到“德不配位就去位,才不适岗就调岗,状态不佳就换人”。切实把督考结果转化实、运用好,确保督考动真章、见实效,为开展好各项工作夯基聚力、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