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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札记:我在村里做法律“明白人”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徐村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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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到村里,我是村民口中从法院来的驻村选调生。驻村半年后,我已是村民口口相传的法律“明白人”,法律问题找他准能行。现在,我正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将法治的种子播种在我所在的美丽乡村中。

  化解矛盾纠纷,法律要讲得明,心结要打得开

  徐家兄弟间因为老屋门前的空地吵了二十年。村干部多年调解,上级政府多次化解,哥哥一家还是心头不平、矛盾不消,一纸诉状将弟弟告到法院。挨家走访农户时,当徐家哥哥的媳妇从村委介绍中得知我是法院派驻到村里的选调生,便向我打开了关于自己与弟弟矛盾纠纷的话匣子:原本是分家时一人一半的门前空地,可弟弟家却在离自己近的一侧盖起了外接厨房,多年来村委调解方案哥哥一家均不同意,坚决要拆除厨房。兄弟二人早已形同陌路,心里都受了伤。

  了解事情原委后,我研判这起多年矛盾看起来顽固复杂,但法律关系却简单明了,背后解不开的心结才是横亘在两家的最大阻碍。得益于浙江法院共享法庭的发展,这起矛盾纠纷的庭前调解将会在村里进行。调解前,我一有空就到双方家里分别进行法律关于宅基地等知识的详细讲解,希望能让他们对基本的法律争议有一个全面了解。他们对法律争议内容清晰后,我又多次上门尝试解开他们心中的结,希望他们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六次拜访后,他们的心结正一点点打开。后来法官来到了家里,双方在争议门前席地而坐,在法官公正的主持下,哥哥和弟弟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看到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的那一刻,我看到了法律溶解矛盾的神奇化学反应,或者说这就是法治的力量。

  村内普法宣传,内容要贴生活,语言要接地气

  乡村振兴大讲堂在村里每周如火如荼地开展,从紫薇花养护技术,到农家乐餐饮礼仪培训,讲堂内容不可谓不丰富。但是关于法律知识的授课缺失严重,于是我就主动承担起了乡村振兴讲堂关于法律内容的授课工作。

  给村民讲法律,讲什么?如何讲?不同于以往在校园的法律宣讲,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显然不适用在对村民的宣讲中。一筹莫展之际,我看到了村里的专职调解员,于是便向他请教起村里常常发生的矛盾有哪些,什么法律问题最让村民头疼。请教完之后,一个涵盖了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和地役权、借条、婚姻关系和遗赠扶养协议等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讲课大纲就拟定好了。围绕大纲我又引入村内案例,反复斟酌语言。在给村干部们试讲得到认可后——“民法典与乡村生活”这门村民普法课就这样定稿了。

  讲座当天,乡村振兴讲堂座无虚席。讲座后,村民围绕着我继续咨询法律问题。一位阿姨笑着对我说:“我虽然普通话听起来不顺溜,但你今天普法课堂上的内容我都听懂了,你以后可要给我们多讲讲喂!”

  维护合法权益,观念要讲法治,诉讼要有信心

  惧讼厌讼是自古以来乡民的一种隐形文化。现今的法治社会里,有些村民仍旧认为诉讼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也有些村民因为诉讼费高昂和诉讼过程繁琐而放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里的一位大姐离婚后,独自抚养一个正在上学的孩子。但是前夫在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拒绝支付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好好协商过了,吵架也吵过了,上一年的抚养费也是在法院执行中拿到的。今年前夫还是拒绝支付抚养费,大姐找到了我,让我帮忙出出主意,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听了她的讲述后,我建议她今年继续通过法院维权。但大姐有顾虑,一方面她觉得法院已经执行过一次,不知道能不能再去申请,另一方面诉讼维权成本高且程序繁琐,自己身心俱疲,已经惧讼厌讼。针对大姐的问题,我一是普及她所涉及案件的诉讼维权知识,打消她放弃法院维权的念头,二是积极帮助她撰写维权所需的材料,三是帮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打消惧讼厌讼心理,坚决通过法律维权。大姐最后拿着诉讼材料自信地到法院维权,她的权益也在法院的公正主持下得到维护。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作为在基层挂职锻炼的选调生,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打通学法、普法、用法“最后一公里”,推动法治宣传深入村民群众身边,助力基层法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5-31 07:19 收藏 阅读人次:7106

初审:沈佳宜 编辑:礼嘉 责编:文小汇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