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有清醒认识。对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一重大判断,有着清醒的问题导向、冷静的分析和深沉的思考。这也提醒着我们,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保持“抓早抓小、严抓不放”的清醒,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当前,贪腐手段花样翻新、方式更加隐蔽多样,如何有效遏制增量与清除存量是治理腐败问题的迫切需求。遏制增量就要从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抓起,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提早把监督工作融入日常、做到经常。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猛击一掌,使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同时,要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通过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对廉洁风险隐患的动态监测。清除存量少不了从严抓起,聚焦一个“严”字,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顽瘴痼疾,严查案件时绝不手软,严守节点时毫不放松,从严监督时绝不松劲,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的节奏、力度和态势。
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保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清醒,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行贿不查,受贿不止。行贿者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依然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只有斩断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的利益链条、权钱交易关系网,才能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党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作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的部署,2021年中纪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为斩断利益输送链条指明了方向。有的地方已经形成将行贿者列入“黑名单”的制度,进行联合惩戒,系统施治。实践探索还告诉我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还要拓宽企业监督举报渠道,扯下受贿者的“遮羞布”,将腐败行为公之于众,标本兼治才能震慑贪腐分子。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要做好协同配合,加强在案件介入、案件移送、通报案件进展等方面的衔接,推动监检衔接有力、配合高效。
对腐败滋生的重点领域和人群,保持“露头就打、严查快处”的清醒,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和关键,点准穴位,打准靶子,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是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重要方法。一方面,腐败有重灾区,比如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处什么,哪里工作薄弱就向哪里发力。找准着力点切入口,坚决查处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执法司法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另一方面,重点人群的“靶向纠治”是反腐败的另一抓手。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的持续推进,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蝇贪蚁腐”冒尖露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紧盯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