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紧跟党史学习的进程,坚持不懈学好党史,用心用情用力念好“实、管、用”三字诀,答出党史学习教育“满分卷”,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念好“实”字诀,常学常新、久久为功,以保持理论知识学习的“热度不降”答出“满分卷”。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无数共产党人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前赴后继、不懈奋斗的历史。学习党史是每一位党员的义务,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终身“必修课”,切实扩大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范围,实现以上率下,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为理想信念添加红色“新动力”。
念好“管”字诀,抓牢时常、管在经常,以保持自我监督“辣度不减”答出“满分卷”。监督检查是有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一把“利剑”,党史学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的终极目标不是给被检查对象找出多少问题,而是通过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水平,不断改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避免为了学习而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赶考”心态,在学习党的理论中走在前列,自觉加强方法学习,多渠道、多方位学习党史,练好“本领”,掌握“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必须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把学习作为一种良好习惯、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来追求,摒弃唯数据论、唯面子论等“自我打扮”成绩。监督检查干部更要讲究检查的科学性、精准性,实事求是,避免在不自觉中落入形式主义的“窠臼”,要善用“回马枪”,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做到“数量少、质量高”,避免监督检查的失效、失灵。
念好“用”字诀,力学笃行、真学真用,以保持学而致行“力度不失”答出“满分卷”。学习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干”结合,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以学促干、结合实践、融入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带着有关问题学党史,坚持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将党史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增强斗争本领,确保学有所得。要从党的丰富历史中寻找开展群众工作的经验做法,将党史学习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让历史与现实相贯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深刻理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让“学党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党的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