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弱济困,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美德。做好困难群众的民生帮扶工作,实现“弱有所扶”,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保障困难群众利益、为其创造幸福未来,作为党员干部,责无旁贷。我们要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实干笃行”托起困难群众“稳稳的幸福”。
践行“实”的作风,推进“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民生保障工作没有终点,由于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而基层民政干部作为和困难群众的直接联系人,必须要以真的作为、实的作风,视困难群众为“家里人”、视困难群众事为“自己事”、视困难群众盼为“我之盼”,把困难群众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放在心上,真抓实干。要培养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摒弃“为了完成任务”“揠苗助长”等错误思想,在面对问题时不疏忽,落实工作时不马虎,执着于“引线绣花”,专注于“把脉问诊”,致力于“对症下药”,让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真正“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兜牢民生底线。
播撒“干”的种子,为困难群众开起“幸福的花朵”。群众心里有杆秤,“为民”二字说了和做了不一样,做了和做好了也不一样。基层民政干部只有真正做到“以民忧为己忧,以民难为己难”的共情,才能带着感情围绕困难群众利益诉求开展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听取群众对低保、特困、困境儿童等民政领域救助政策落实、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准确掌握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建立台账,梳理问题,明确责任,提出解决措施,主动作为,以“干”字开头,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坚持问策于民、问计于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让“干的事”精准对接困难群众“盼的事”,努力把困难群众的“呼声”变成“掌声”。
传递“善”的温度,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米”。困难群众的“幸福清单”,就是基层民政干部的“责任清单”。在平时工作中,要发挥社区志愿者、网格员、居民小组长、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爱心敲门”“探访式”关爱,全面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诉求,结合走访慰问多陪困难群众交心谈话、唠唠家常,谈谈他们最关心的,听听他们最想说的,对于当场能解决的实际困难和真实诉求要“马上就办、立马办好”,不能现场解决的“照单全收、建立台账”,后期通过多途径多部门合力想方设法解决,让“一次性”走访慰问变成“长效性”帮扶照顾,从而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