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本次党纪学习教育,对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修订后的《条例》,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理论学习要“抓早”,“学深悟透”让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理论学习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第一步,只有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学在平常,才能把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刻入脑中。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要把学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在《条例》上下足真功夫,认真学习《条例》的整章整节,熟读熟记,全面掌握。不能为求“重点”而死记硬背,为求“亮点”而删删减减,为求“成效”而做表面功夫。要在集体培训的过程中认真学,在自学的过程中深入学,原原本本学。结合线上学线下学等方式扎扎实实学、对照自身学、联系实际学,真正把党规党纪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做人做事要“抓小”,“严于律己”让党规党纪外化于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对任何不起眼的苗头性、倾向性小问题的无视都有可能为以后的大问题埋下隐患,党的纪律建设更是如此。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做党规党纪上的“清醒人”,深入学习党规党纪,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提升廉洁自律的政治站位,勤于吸收“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修身理念,以实际行动坚守“慎初、慎行、慎微、慎独、慎终”的处事原则,努力做到“一日三省吾身”,小事小节上不改本色,小恩小惠上不丢原则,切实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更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做到在法律规范和道德面前不逾矩,永葆共产党员“清廉”的政治本色。
学习党纪要“抓巧”,“守正创新”让党规党纪走深走实。“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警示教育必不可少。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以及参观廉洁教育展馆等方式,吸取反面典型的惨痛教训;通过红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方式,在革命先烈的事迹中感悟信仰和意志。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对照《条例》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端正自身态度、摆正自身位置,要以反面教材警醒自己,更要向革命先烈学习看齐。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投映到实践中来,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中始终走在前、作表率,真正让党纪学习教育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