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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让流动党员成为行走的红色力量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选调生 尹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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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体党员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流动党员作为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管理历来都面临着来去难掌握、管理难落实、教育难适应等难题,基层党组织要以这些难题为导向,靶向发力,让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学,成为行走的红色力量。

三级联动摸底数,建好“考勤表”,让党史学习教育“全员满勤”。保证流动党员党史学习教育质效的第一步,就是要梳理清楚参学对象,做到对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底数清、去向明。各级党组织应该进行区、镇、村三级联动和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内外”联动,定期开展排查摸底,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逐一询问并登记更新流出党员的基本情况、流出时间、流入地点、从事职业、党费缴纳情况、联系方式、工作学习等,不落一人,坚决杜绝“联系不上就算了”“少一人少一事”的错误思想。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分村、社区、机关单位三个类型建立好管理工作台账,并做好动态更新,做到摸排一次底数、规范一本台账、落实一片管理,确保流动党员不管流到哪里都能参加党史学习。

两地协同共管理,明确“教学点”,让党史学习教育“有的放矢”。党员行千里,组织一线牵。根据摸排数据的整合分析和比对结果,在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党委、党支部和功能型党支部等流动党组织,使流动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主动致电党员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共同制定流动党员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流出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行前教育、行中联系、理论学习、问题检视、民主评议等责任,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理论学习、参加主题教育、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等责任。建立落实双向联系制度,加强流入地党组织和流出地党组织的日常联系,从资源共享、活动共抓、评议共审等方面共同推进流动党员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实现流动党员党史学习教育“两地管、双落实”。

一人一策强教育,完善“课程表”,让党史学习教育“满分结业”。“欲知大道,必先为史”。理论学习跟不上,思想定会滑坡,流动党员常年在外不是放松学习的理由,各级党组织要细研深思,探索有针对性、可操性和实效性的学习方案,保证流动党员流而有学。可以开设“驻外课堂”,借助流动党支部阵地,成立“流动党员之家”,借助“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学习。针对工学矛盾突出的流动党员,打造“云端课堂”,定期发送或邮寄党史学习教育“餐包”,实行“点名式”“打卡式”学习记录管理,打通流动党员党史学习教育的“神经末梢”。同时,还可以利用节假日流动党员集中返乡时节,开设“返乡课堂”,集中学习党史,集中开展实践培训、志愿服务、红色教育基地参学等,并引导其发挥所长,助力两地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壮大这一股行走的红色力量,真正实现“满分结业”。

发布人:尹黎一定可以的 发布时间:2024-4-19 14:35 收藏 阅读人次:1922

初审:竹星星 编辑:宜倍 责编:文小汇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