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党纪学习教育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涵以“时时在先”“事事在前”的自觉和担当,自觉学在前、时刻想在前、奋力走在前,常态化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促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学在前”:争坐理论课堂“最前排”,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在学懂弄通中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规党纪。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在前,争坐理论课堂“最前排”,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党规党纪,逐字逐句深悟要义、逐章逐条深入剖析,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要注重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在常学常新中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学到点上、学到深处。
“想在前”:争当正风肃纪“排头兵”,知边界底线、晓礼义廉耻,在戒贪止欲中发扬斗争精神、永葆一身正气。“心有戒尺,行有所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只有全面准备掌握党的纪律规矩,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才能不违规破纪、不逾越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勤政廉洁是从政之要、为官之本,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想在前,争做正风肃纪“排头兵”,既要增强“不畏人知畏己知”的自觉,在各种物欲的诱惑面前,不动心、不伸手,更要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永葆一身正气,始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坚决同败坏党风、违反党纪的问题和现象作斗争,与贪污腐败等不良风气作斗争,对手中掌握的权力常怀敬畏之心,“知边界、明底线”“知礼义、辨廉耻”“节俭用,戒骄奢”,这样才能顶住歪风、压住邪气、不踩雷区。
“走在前”:争做正己修身“擎旗手”,常叩问初心、勤践行使命,在慎独慎微中增强守纪自觉、永葆“赶考”清醒。“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遵规守纪不能只是空洞抽象的要求,而要具体细化为落地落实的行为。人者有力,自胜者强。以往的实践证明,强大的政党是在自我革命中锻造出来的。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并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坚强保证,唯有如此,党风才能始终纯正,党的事业才会根基巩固。广大党员干部要奋力走在前,争做正己修身“擎旗手”,就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与坚定,时刻听党话、跟党走,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自觉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以铿锵的行动步履,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真正把党纪学习的落脚点落到干事创业的步伐上,时时叩问初心、处处践行使命,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助力党纪学习教育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淬炼担当精神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