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党员干部自身行为划出了红线,规定了底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关爱党员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广大党员干部需认真学习《条例》,将其作为言行举止的标尺准则,不逾矩方能从心所欲。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党员干部当正廉洁之“心”。“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党员干部的成长不知凝聚了多少人的培养心血和自己的努力。修炼廉洁之心,大而言之是要不忘党和人民的培育之恩,自觉在岗位上克己奉公,竭力为国家和社会多作贡献 ; 小而言之是要对个人的成长进步和家庭负责。司马迁曾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老子却说,“见欲而止为德。”名利如枷锁,不慎则坠渊。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浚则滔天。广厦千间,夜眠八尺;良田万顷,日食三餐。党员干部理当学会守清苦,耐寂寞,控躁动。若能做到清心寡欲养性,清淡之食养身,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常守做人之德,勤建事业之树。守正廉“心”,既是一种党员的本分,更是一种人生智慧。
“居官本为民,贪求非吾志。”党员干部当立廉正之“志”。习近平总书记曾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告诉我们,应该树立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方能奠定“不想腐”的思想基础。“不要百姓半元钱,原非异事 ; 但问一官两千石,所造何功 ?”权力是柄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党员干部应该抛弃这些名利,坚守精神家园,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人品上多加锤炼,在工作上多做贡献,在服务群众上多下苦功,在洁身自好上保持清醒,有所为有所不为,清白做人,公正做事,廉明做官。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在后面,通过为人民服务获得人民的认可,来实现物质价值所衡量不了的人生价值。
“旌廉以廉寡,树碑励贪夫。”党员干部当修廉政之“身”。作为党员干部,最初的选择非常重要。总书记曾提到,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好的理想和愿望要有实践上的意义,就要以相应的权力为保障,但当官不能成为敛财的手段,不想用自己的才华为国家和人民效力的党员干部就不是好干部。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守住“第一次”,遏住“萌芽时”,才能防止“破窗效应”。党员干部当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和诠释人民公仆的含义,将勤政务实作为工作导向。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的宗旨和原则。
古语说: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公信力的基石,而腐败践踏法治、扭曲规则、破坏公平,败坏风气,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党员干部的人生就如同“一袭白袍”,新衣服污染了,怎么洗都难以恢复原来的样子。所以要珍惜自己的名誉、人格、形象。既要谨防白袍点墨,更要守住井底之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