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着力点”,凝“信仰之心、清正之心、笃行之心”,蓄“学习毅力、廉洁定力、实干动力”,让党纪学习教育“余音袅袅”“驰而不息”。
凝“精神如炬、信念如磐”的信仰之心,蓄“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学习毅力,在党性淬炼中倾听“一片丹心图报国”的忠诚呼声,让党纪学习教育入心入脑。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从一叶红船到巍巍巨轮,从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势,我们党之所以能发展壮大,靠的是一代代共产党员始终把党风作为信仰,把党纪作为准则。广大党员干部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通读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深刻内涵,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立根铸魂、固本培元、拒腐防变上下功夫。要以“学海无涯苦作舟”的学习态度,深刻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始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践悟境界,不断强化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以实际行动守护好共产党人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的政治本色,真正做“对党忠诚”的坚决捍卫者。
凝“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清正之心,蓄“清风两袖朝天去”的廉洁定力,在躬身自省中激荡“要留清白在人间”的有力回声,让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节清廉甘淡泊,忠肝赤胆振家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切入点”,始终深悟“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自觉意识,在学习党纪的全过程“党性体检”“对镜正冠”,勇于“刮骨疗毒”“痛心除弊”,想方设法、竭尽全力改变精神面貌,始终把纪律戒尺、道德戒尺、规矩戒尺牢记于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以“吾日三省吾身”的高度自律,时刻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诱惑利益面前立场坚定,时刻系好“安全带”、握紧“作风尺”、抓牢“清廉棒”,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始终以严格的要求,勇敢的革新,干净的履责,永葆共产党人的纯洁本色。
凝“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笃行之心,蓄“万里功名须躬行”的实干动力,在履职尽责中唱出“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心声,让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执政理念,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了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处分规定,其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满不满意”“人民幸不幸福”“人民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游标尺”,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事事务必躬亲”的责任感,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形、心中有责。要坚持以“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足践之不如手辨之”的方法,主动“走街串巷”“便衣暗访”,躬身倾听意见,突出问题导向,以“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意志力、“抽刀断丝”“釜底抽薪”的行动力、“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永葆“民心所向,忧之念之;民康物阜,盼之行之”的为民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