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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纪学习教育在“四步疗法”中“扶正固本”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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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通知》明确,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党纪学习教育是为了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基于此,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各部门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对照党纪”找差距、“追根溯源”常自省、“直面问题”明规矩、“常态长效”抓巩固的“四步疗法”,扎稳根基、抵御侵袭,进而实现自我提升和完善。

“对照党纪”找差距,秉持“反躬自省寻瑕疵,剖析心灵求真知” 的思想,借“自我审视”之机涵养“自省之习”。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党纪是党的立身之本,更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对照党内规范性文件,从政治立场、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等多方面进行自省。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既不夸大也不缩小自己的问题,真实反映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要用心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优良传统,对标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全面审视自己的工作和行为,并找出自己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差距。只有自我剖析、深刻自省,方能明确方向,不断前行。

“追根溯源”重行动,怀揣“寻根问底揭迷雾,追溯缘由得真相”的心态,以“虚怀若谷”之念明晰“问题之源”。如同中医讲究“望闻问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也要深挖问题根源。亦如《论语》中所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只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才能开启进步之门。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归零心态认真分析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遇到的问题瓶颈以及对应的解决策略,并寻求符合个人实际的改进方法。要积极参与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接受他人批评时,保持豁达和虚心的态度,将批评视为提升自身的机会。要勇于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如巡察、调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通过实际行动来培养发现自身问题的能力。

“直面问题”明规矩,培育“迎难而上不畏缩,坦诚面对求解决”的勇气,建“因人而异”之措恪守“纪律之严”。“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实践中,各级各部门针对党员干部对党纪认识不足的问题,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党纪学习教育,如案例分析、研讨会等,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其能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纪知识。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易犯的“小错误”,要及时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进行纠正和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同时还要让党员干部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将党纪要求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要做到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在生活中,廉洁自律、不越红线,从而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真正体现出来。

“常态长效”抓巩固,坚守“多措并举治根本,全面改进固成果”的原则,以“建章立制”之举实现“效果之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固本培元”的基础工程,必须注重持续性成效。要建立学习反馈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对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存在问题进行反馈,并及时调整教育内容和方式,以满足其实际需求。要建立奖惩机制,对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学习效果不佳或违反党纪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此外,还应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的考核体系中,通过实际行动来检验学习效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发布人:爱上加班的小江 发布时间:2024-4-25 22:43 收藏 阅读人次:953

初审:邱莫 编辑:理理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