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作为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手段,“身边事”距离党员、干部最接近、感受警醒最深刻、教育效果也最直观。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加强警示教育,用好“身边事”这本“活教材”,以案促学、以案促思、以案促改,及时帮助党员领导干部“提神醒脑”“排毒治病”。
深挖案例资源,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活教材”更具有指导性。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各地要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在审查调查阶段就全面思考警示教育工作,建立本地典型案例库,深刻揭露违纪违法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腐化堕落的轨迹,深入剖析其走上腐败“不归路”的思想根源,把查办的典型案例“活教材”转化为“治未病”的警示教育素材;要深入挖掘案例资源的教育要素,通过编印典型案例汇编、打造“指尖”微课堂、“零距离”庭审旁听等举措做深做实警示教育,让警钟长鸣、震慑常在,真正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要善于运用本地廉洁文化资源,发挥地域特色和历史传承,将历史文化积淀中的廉洁基因、红色基因等融入警示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指导性,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注入“清醒剂”,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注重分层分类,用“同类事”点醒“同类人”,让“活教材”更具有针对性。警示教育要取得实效,必须增强针对性。各地要突出靶向思维,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针对不同类型党员干部,结合案件性质不同、岗位特点差异等,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为不同层级的干部绘制个性化警示教育“定制套餐”,提升案例和学习对象的“兼容性”;要聚焦“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精准选取“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例,找准找实“一把手”在决策、用权、交往、家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一把手”和领导干部查摆问题、整改提高;要针对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腐败现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深挖共性教训,让教育内容更加契合教育对象身份,让受教育者产生一种“代入感”,自动“对号入座”,切实提高针对性,促使党员干部自省自警,真正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
创新形式载体,用“案中人”唤醒“梦中人”,让“活教材”更具有实效性。重“案”更重“鉴”,开展警示教育不能满足于开展一次活动,更重要的是使警示教育效果实起来。各地要探索创新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善用喜闻乐见和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深化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在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新”的同时让警示教育“活”起来;要运用好本地各类警示教育场所,用“案中人”为镜,引导党员干部揽镜自照、防微杜渐,深刻认识到哪些“红线”踩不得、哪些“底线”碰不得、哪些“防线”破不得,把“不敢腐”转化为内心自觉的“不想腐”,使“纸上教训”转变为“心中敬畏”;要构建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将典型案例剖析作为经常性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案例+解析+条文”模式对典型案例逐一分析,引导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真正“进入”案例中来,做到以案为鉴、反躬自省、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