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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声声入耳”中“纪”上心头

重庆市涪陵区物流办公室选调生 赵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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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护航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坚强保障,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倾耳细听“学习之声”、“警醒之声”、“为民之声”,在“声声入耳”中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做到知纪于心、守纪于行,携手唱响党纪学习教育最美“和声”。

且听书声,于“声声研读”中勤学善思,让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前提和基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学习党纪最有效、最直接的读本。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条例》学习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贯穿始终,通过全文精读、新旧对照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体系化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做到心中有数、知行知止。要把目光聚焦在“新增”“修订”内容上,逐章逐条学,一字一句悟,在深读研读每一项条款中扫清“盲区”、远离“禁区”、避开“雷区”,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欲有所制,切实将学习党纪过程中的“声声研读”转化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聆听心声,于“声声悔恨”中检身自省,让拒腐防变发自内心、源自灵魂。智者,用别人惨痛的教训警醒自己。警示教育能够直观还原违法违纪的“事故”现场,真实反映“失足”党员的忏悔心声,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看客”心态,不当局外人、旁观者,自觉主动接受警示教育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在“以案四说”中躬身自省,把自己摆进去,全面对照党规党纪查问题、改不足,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决心,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注重从“事故”背后的思想根源和悔不当初的忏悔心声中吸取教训,于他人的“歧途”中知正途、“惋惜”中知珍惜、“悔悟”中知醒悟,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时刻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切实在“高墙院内”的“声声悔恨”中筑起“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防线和内心底线。

倾听民声,于“声声期盼”中秉公用权,让为民初心永葆底色、不改成色。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的重要保证。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我们党正是依靠严明的纪律,才纯洁了党的队伍,维护了党的团结,赢得了人民拥护。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埋头苦读,扎扎实实学懂弄通党的纪律规矩,在学纪正心、守纪正行中增强想干事的自觉,培养愿担事的作风,锤炼能干事的本领;更要在为民办事中俯身倾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尺”,用心用情用力地回应民生期盼,做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中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切实在人民群众对于“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声声期盼”中擦亮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初心底色。

发布人:12371网友xvfui5 发布时间:2024-4-28 14:57 收藏 阅读人次:10107

初审:亦星 编辑:宜倍 责编:文小汇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