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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时处处”用党纪“正心、正身、正行”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委组织部 范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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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党纪作为我们党的生命线,始终贯穿于党的奋斗历程中,如同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和深刻领悟学习党纪的重大意义,时时处处用党纪这把“戒尺”正心、正身、正行,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人民心中树立起“党性强、党风正、党纪严”的良好形象,努力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在“时时深学细悟、处处自省自警”中正“心”,涵养“遵规守纪”的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产党人“心学”的重要性。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正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心学”,是党员正心的必修课。新时代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正心的“必修课”,通过原原本本通读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搞清楚“可为”与“不可为”,弄明白“应做”与“必做”,将党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并使之成为内心信条,拧紧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总开关”。同时,更要有“检身若不及”的自觉,时时刻刻以党纪来要求自我、约束自我和检视自我,特别是经常性对照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自己身边的“反面教材”,勤做检视自身言行的“政治体检”,出现苗头及时纠正、发现问题努力改正,不断廓清思想迷雾,修炼浩然正气,摆正公仆姿态,真正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信赖的合格干部。

在“时时严于律己、处处谨小慎微”中正“身”,增强“拒腐防变”的定力。习近平深刻指出:“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大量案例表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确保干成事、不出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要主动将自己、职责、工作、生活置于组织监督的“探照灯”和群众监督的“聚光灯”下,自觉管理好八小时内外生活圈、交际圈,在任何时候都能行得正、站得稳、走得远。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时刻警惕“人情世故”背后的“糖衣炮弹”,对别有用心之人和事坚决说“不”,对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自觉抵制,坚决同败坏党风、违反党纪的问题和现象作斗争,让“清醒的认知”铺就“清澈的底色”,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

在“时时叩问初心、处处践行使命”中正“行”,彰显“干净纯洁”的本色。学党纪的目的在于践行。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党纪不仅是约束言行的“戒尺”,更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践初心、担使命、解民忧的指南针。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深刻认识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生动实践。《晏子春秋·问下》说:“苟持民矣,安有遗道?苟遗民矣,安有正行焉?”无论何时何地,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至上”的正确政绩观,在为民办事的路上,做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思群众点滴回报,从骨子里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坚持在办事情、作决策之时不触“底线”、不闯“雷区”、不冲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将忠诚、干净、担当体现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经济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去,用手中权力更好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百姓。

发布人:愿我能 发布时间:2024-4-29 14:01 收藏 阅读人次:28782

初审:邱莫 编辑:理理 责编:李一画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