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时刻携“纪”同行,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奋力作答继往开来的“时代考卷”。
知“纪”于心,以“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研学品格,奋力作答“党性修养卷”。学向勤中得,萤窗万卷书。学习党纪,不仅是党纪学习教育中的一项核心训练,更是我们深化对党纪的认知、确保对党纪严格遵守的重要途径。学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工程”,需要循序渐进,谨防“一篙松劲退千寻”。只有学得深、学得牢,才能真正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守住政治底线、把稳作风航向。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对党忠诚、为国尽忠作为首要政治品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要认真研读《条例》,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在常学常新中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学深悟透。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坚守信仰和信念,夯实基础,稳固根本,让“清醒的认知”成为“清澈的底色”。
明“纪”于身,以“粉骨碎身全不顾,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行动自觉,奋力作答“自我革命卷”。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能打败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纪律是管党治党的“紧箍咒”,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自己、工作和职责摆进去,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常对标对表,开展“深度体检”,敢于“排毒杀菌”“去腐生肌”,主动发现、主动清除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因素。更要透过党性标杆“原相机”,照见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背后的“贪欲害”,从主观上、思想上深刻检视,做到“既见树木又见森林”,让“病原体”一览无余。坚持以正反典型为镜子,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做到见贤思齐,每个反面典型都当作“警钟”,时刻检身正己,树立正确的自省认识。
践“纪”于行,以“正气刚强亮千秋,心底无私上层楼”的规矩意识,奋力作答“清廉自守卷”。内心有尺,行为有度。党员干部对党纪的学习、理解和认同,是遵守和运用党纪的基础。只有时刻绷紧遵守纪律、讲究规矩这根“弦”,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才不会“出轨”。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形下都对各种诱惑和腐蚀保持高度的警觉。要保持内心的清净和定力,始终能够稳定心态、控制行为、保持廉洁。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态度,坚决与各种歪风邪气进行斗争。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做到不为微小的利益所诱惑,不被五光十色的世界所迷惑。扎紧防腐的“篱笆”,守护好家庭的“后院”,慎独慎行,不断推动将党纪转化为日常生活中的习惯和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