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旨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广大年轻干部刚刚参加工作不久,认为自己只需要注意工作质效,往往忽略了初期的党性培养。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广大年轻干部当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润一场党纪“学习雨”,破土一片“雨后春笋”,为今后“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品行“竹林”打下坚实基础。
润一场入脑入心的党纪学习“自省雨”,破土一棵“除净暗礁好行船”的精进之笋。“清水见底,明镜照心”。无论是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抑或是平时工作生活中,要时刻“扫描”精神状态,寻找潜在“漏洞”,对照条例规定不断“打补丁”,行而不辍“更新”自身作风建设成果。党纪学习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的“三言两语”,而是要将政策上的“白纸黑字”变成生活中的“一招一式”,进而对照自身行为查摆问题、着力提升作风,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引领干事创业新征程。广大年轻干部需将所学内容通过反复学习总结,转化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中,将所思所感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不断提升自身面对诱惑考验的政治定力,时刻用党纪“清水”映照政治“透亮”,用党纪“明镜”自查作为“清晰”,做到“八小时”内外表里如一。
润一场不折不扣的党纪学习“守纪雨”,破土一棵“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清廉之笋。党纪乃是每个党员用以规范自身的标准性条例,保障着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目的是学懂弄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使广大年轻干部能够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与纪律红线保持永不相交的“平行关系”。广大年轻干部要“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准确把握“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分界线”从杜绝“小微”腐败做起,拒绝培养滋生腐败的土壤。把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作为目标一体推进,将欲望扎进制度的笼子,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坐下精心研读、逐章逐句深学细悟条例,将守纪从“约束”变成一种“自觉”,时刻校准“纪律坐标”,确保干事创业“不偏航”。
润一场有声有色的党纪学习“为民雨”,破土一棵“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之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造福人民作为最根本的职责。”党纪学习教育目的是锻造更加干净纯洁的党员队伍,将全党的干事创业力量拧成一股绳,将劲儿往一处使,进而更好地将精力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广大年轻干部要始终牢记我们共产党人的为民初心,以严的纪律要求涵养好的纪律作风,更要从学习教育中体悟背后的为民之道,在遵纪守法、守纪正行中锻炼干事本领,在为民服务上“浓墨重彩”,在名利享乐上“轻描淡写”。必须扛牢政治责任,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奋进姿态,将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质效的唯一“标尺”,从而更好地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康庄大道上行稳致远。
竹林并不是由竹笋一夜长成的,就像学习党纪并非一日之功。惟有“日积跬步”,才能时刻长鸣党纪“警钟”不掉队,阔步走在“从严治党”的必由之路上,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