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党纪学习教育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通过“步步发力”的方式,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持久性,从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底气”——“三学”并举,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底气,是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筑牢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的基石。要通过“三学”并举的方式,即系统学习、深入学习和实践学习,使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党的纪律规矩,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系统学习要求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理解党的历史、党的建设和党的光辉成就;深入学习要求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深入钻研,做到融会贯通;实践学习要求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做到学以致用。
“正气”——“三化”齐下,让党员干部明是非、心即理、知行合。正气,是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保障。要通过“三化”齐下的方式,即制度化、常态化和具体化,使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中明确是非界限,坚持心中有理、行为有度,实现知行合一。制度化要求建立健全党纪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确保学习教育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常态化要求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使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具体化要求将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具体化、可操作化,使党员干部能够清晰把握、有效执行。
“朝气”——“三方”发力,让党员干部展作为、勇担当、争一流。朝气,是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的动力源泉。要通过“三方”发力的方式,即自我革新、组织培养和群众监督,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其在工作中展现新作为、勇担当、争一流。自我革新要求党员干部保持开放的心态和进取的精神,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组织培养要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养和教育,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实践机会,促进其成长和进步;群众监督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