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通知》明确,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党纪学习教育是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防止违纪行为发生的重要途径。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常“三思三解”,用心用情用力答好党纪学习教育“基础题”“关键题”“加分题”,切实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纯洁性和纪律性。
一思:“学习内容铭记于心否”?勤学不辍答好“基础题”,涵养“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求知心,深化党纪于“学”。明确学习目标是开启知识殿堂之门的先决条件。党纪学习教育也不例外,倘若对所学内容都不清楚、不知晓,仅仅停留在“喊口号”层面,那就无从谈起学习质效。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过程中首先要弄明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具体内容有哪些?要通过阅读党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性文件,对每项纪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有清晰地认识,并深学顿悟每条纪律的具体规定。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学习,通过分析违反纪律的典型案例,加深对纪律重要性的理解,切勿“学给别人看”,而是要“用心为自己学”。
二思:“行为规定严格遵守否”?笃行不怠答好“关键题”,秉持“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行动力,恪守党纪于“行”。学习并非一蹴而就的终点,而是一个持续不断、永无止境的转化之旅。党纪学习教育也是如此,假如把所学到的行为规定“束之高阁”,那么就失去了“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的初衷。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会在工作中践行党纪。决策、表态、行动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务必做到按原则、按规定、按成效完成各项工作,不徇私枉法、不滥用职权。在生活中践行党纪,以身作则,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组织或参与任何不良娱乐活动,树立良好的家风。在社交中践行党纪,善于结交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的“益友”,勿交可能引诱自己走向歧途的“损友”。
三思:“处分条款对照反省否”?自省不殆答好“加分题”,常存“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律己心,警醒党纪于“心”。自身的道德观念、自我约束力以及价值取向,很大程度上决定其行为选择。一言蔽之,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过程中,要对照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细则,反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有无违纪行为。要对照违反廉洁自律、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细则,反省“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加重群众负担”等方面有不打“擦边球”。要对照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处分细则,反省在“工作不负责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面有无“踩红线”。唯有全面反省,方能及时纠正行为,进而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