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号召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认真学习、做到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在党的事业上奋勇向前,争做“逐梦”路上的“追风者”,奔赴党纪学习的“福暖四季”。
学纪恰似“春苗”,孜孜不倦,不见其增,日有所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有3编158条,详细列举了各类事项,为党员干部言行列出了详细的“负面清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准则》、《条例》,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激浊扬清,扶正祛邪,自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作出贡献”。“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员干部应将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党纪学习当孜孜不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增强工作能力,以达“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之境。
知纪需为“夏雨”,抚平躁气,清幽沁凉,润物无声。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党员干部的成长不知凝聚了多少人的培养心血和自己的努力。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名利如枷锁,不慎则坠渊。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浚则滔天。广厦千间,夜眠八尺;良田万顷,日食三餐。因此,见欲而止方为德。党员干部应用党规党纪之清泉浇灭心中欲望躁动,抛弃名利欲望,坚守精神家园,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人品上多加锤炼,在工作上多做贡献,在洁身自好上保持清醒,有所为有所不为,清白做人,公正做事,廉明做官。守住初心,通过不断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
明纪当忌“秋虫”,物腐虫生,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有些人总是感叹腐败源于诱惑太多,风气太差,监督太松,殊不知“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才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思想道德崩塌、原则立场不稳、理想信念动摇才是根本原因。秋虫因腐而生,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党员干部的党纪学习要联系实际学,结合自身学,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勤于吸收“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修身理念,以实际行动坚守“慎初、慎行、慎微、慎独、慎终”的处事原则,把党纪“利刃”悬于头顶,把自律“戒尺”摆在胸前,始终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守纪静待“冬梅”,苦寒花开,守住清苦,其香自来。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会守清苦、耐寂寞、控躁动,才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总书记曾提到,如果第一个扣子扣错了,下面所有的扣子都扣不对;好的理想和愿望要有实践上的意义。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中,要将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踩“黄线”。做到清心寡欲养性,清淡之食养身,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要珍惜自己的名誉、人格、形象,既要谨防白袍点墨,更要守住井底之泉,常守为政之德,勤树事业之功。喝得“苦口良药”,听得“逆耳忠言”,保持“闻过则喜”的状态,拿出“知耻而勇”的劲头,走好“廉政守纪”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