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党员干部要深入理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并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不断从理论学习、警示教育、服务为民当中汲取“党纪活水”,以“久久为功”之势滋养“守纪良田”。
聚理论学习之“涓流”,以“融在日常”促进“抓在经常”,厚植党纪“思想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纪律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也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作风上的清廉,来源于思想上的清醒。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切实把《条例》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学习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把纪律红线、底线牢记在心,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党员干部要结合三会一课、党日主题活动、“双周讲坛”等形式,切实利用好共产党员网等学习载体通读、解读《条例》,结合自身的工作生活、日常举止等,认真对照反思哪些纪律红线不可逾越、哪些纪律底线必须坚守,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贯穿到日常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做到在廉洁上“管住手脚”、在干事上“放开手脚”,始终擦亮忠诚干净担当底色。
濯警示教育之“清涟”,以“案中之人”鞭策“身边之人”,深耕律己“廉洁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党员干部要善听“批评语”、常敲“廉政钟”,时时处处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鞭策自己,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好本行业本领域的警示教育资源,以及同类业务领域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刻反思违纪党员干部的堕落轨迹和蜕变根源,清醒认识其沉重代价,以案例明法纪,自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远离腐败,真正达到用案中人教育身边人的震慑效果,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员干部要沉下心来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不做“吃瓜群众”,不把教训当成故事听,而要深刻把握好每一个细节,杜绝在任何环节失守防线、放松警惕,坚决防止掉入别有用心之人的“围猎陷阱”当中,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不当反面案例的“主角”,切实将新时代正风肃纪反腐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党纪学习教育“活教材”“真实践”。
纳服务为民之“江海”,以“权为民用”推动“利为民谋”,浇灌群众“幸福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密切联系群众,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走好群众路线,关键在于严守党的群众纪律。《条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眼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执纪问责,体现的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为民服务结合起来,坚持权为民所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握严以用权的基本要求,坚守从政底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权力用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上,用在为群众谋福祉上。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敢于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刷新人民群众的“幸福刻度”。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主动作为,深入践行“四下基层”的优良传统,常问群众生活上有什么需求、政策上有什么建议,通过不断踏入群众家门,切实叩开群众心门,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一线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以实际成效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