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深远意义,执“学思结合、检改结合、知行结合”之笔,用心绘就党纪学习“新画卷”。
执“学思结合”精准之笔,在常修常炼中筑牢对党忠诚“中心点”,绘就“修身正于心”的学纪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前面、摆在首位,才能在复杂的局势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复杂的环境斗争考验前不退缩。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有重点,有方向,扎实开展学习。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把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深悟透为重点,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做样子,将党纪学习融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中,在常学常新中固本培元,在苦苦求索中唤醒纪律意识。为学之道,必本于思。要下功夫常修常思,日日精进,以学铸魂,厚实修养,洗礼心灵,升华思想,坚定信念,增强政治定力,在党为党,对党忠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执“检改结合”精准之笔,在自警自省中拉直拒腐防变“廉洁线”,绘就“律己立于身”的明纪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纵观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例,党员干部“破纪破法”,付出惨痛代价,原因就在于“无知者无畏无惧”,漠视党纪党规,丢掉纪律“铠甲”,步步沦陷、迷失自我,最终铸成大错,酿成大祸。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此次修订《条例》,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党员干部更应以此为契机,搞好检改结合。要查漏检视到位,以党规党纪为“尺”,以身边案例为“镜”,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想一想、量一量、比一比”,时时叩问初心,处处自警自省,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要严于律己改彻底,搞清纪律规矩是什么,看清一些事该不该做、能不能干,从小事小节上修炼自己,在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在自警自省中拉直拒腐防变“廉洁线”,不碰“红线”、不踩“界线”、不越“底线”。
执“知行结合”精准之笔,在真抓实干中扩大为民造福“成效面”,绘就“遵规化于行”的守纪图。“天地之间,莫贵于民。”党纪是民心底线,是党员干部必须守牢的“警戒线”,广大党员干部唯有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让党纪学习教育与为民服务深度结合,明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学促干,知行合一,才能真正答好“遵规守纪化于行”的实践题。要为民用权守纪遵规,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在经济发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中,厘清“干”的重点、落实“干”的举措,用权出于公心,办事出于公位,正确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把非分之想关进自律的“笼子”里,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保持干净之心,敬畏之心;要时刻置顶人民利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在各种斗争中不畏惧、不含糊、不退缩,行得端、走得正,让“遵规守纪”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