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在“勤于学、深于省、笃于行”中争做“优等生”,真正学出成效、悟出心得,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勤于学:以学为基,在学深学透、深耕细作中筑牢理论之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学党纪、懂党纪是守党纪、用党纪的前提,如果对党纪学习浮光掠影、蜻蜓点水,不深入、没思考,那就无从谈起学习质效。广大党员干部应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熟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及时重温未改条例、掌握调整条例、熟悉新增条例,更新思想“资源库”,做到日有计划、周有复盘、月有成效。要力戒形式主义,摒弃“抄抄笔记”表面学,避免“一知半解”囫囵学,自觉破除“浅学而止”之弊,立起“独上高楼”的求知之志,真正让思想在不断淬炼和洗礼中“稳”起来、“固”起来。
深于省:以省为舵,在深思熟虑、勤于自省中把稳思想之舵。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规党纪既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也是我们党的“生命线”。细观落马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他们走丢了初心,迷失了方向,偏离了轨道,辜负了组织的信任,背离了人民的重托。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牢纪法意识,坚持以案为镜,对照“典型案例”“反面素材”,吸取经验教训,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不做金钱的“奴隶”,做扛得起责任、经得起考验的“老实人”“规矩人”。要勇于自我革命,保持慎终如始的谨慎心态,经常性、深入地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视自身、矫正纠偏,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和“朋友圈”,绷紧“八小时以外”的言行,擦亮清廉公仆形象,切实提升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笃于行:以行为根,在走深走实、勇毅前行中夯实实干之根。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了解党的纪律是前提,遵守党的纪律是关键,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才是最终目的。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用党纪砥砺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重点问题,一以贯之、狠抓落实,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秉持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切实将忠诚、干净、担当体现在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等各项工作中,用手中权力更好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