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部署,自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多次强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重要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历史意义、时代意义和战略意义,从学深悟透党的纪律中体悟初心使命,将党的纪律化之于思、成之于悟、见之于行。
在“真学真信,学懂弄通”的“兴头”中“化之于思”,坚持党纪学习教育勤学勤思。“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目前,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目中无纪”,违规牟利、顶风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归根结底是党纪这个根本性党内规矩还没入脑入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础,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好各项规定要求,抓住党纪的主旨要义,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淬炼“油盐不进”的“钢筋铁骨”,锻造“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习中思考,弄明白《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了什么地方、修订背后的考量等,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弄清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提升见微知著、明察秋毫的高度政治敏锐性。
在“楼兰不破,誓不归还”的“劲头”中“成之于悟”,做到党纪学习教育深学深悟。《条例》划出“红线”、标出“禁区”、列出“负面清单”,表明了没有“特权”、没有“例外”,这充分说明对党员干部而言,纪律既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紧箍咒”,也是干事创业的“通行证”“安全带”。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所在岗位背负的信任、应担的责任、面临的风险,时刻谨记自己“为什么出发”,明白遵守纪律规矩才是干事创业的最大底气,让党纪成为坚定前进道路的“定盘星”。“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明党纪,在学习中进一步按照《条例》逐条分类梳理常见违纪行为、多发违纪行为和新发违纪行为,深入学习剖析具有代表性的警示教育案例,增强“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的抵腐定力,做到引以为戒、醒悟知止,从“触动一阵子”到“牢记一辈子”。
在“起而行之,笃行实干”的“势头”中“见之于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条例》亮出了鲜明的实干导向,党员干部只有经历过复杂矛盾、背负过艰巨任务,才能在面临重大考验时游刃有余。广大党员干部要克服退缩和畏难情绪,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锻造砥柱中流、坚如磐石的心态和定力,坚决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行为作斗争。“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纪律教育转化为纪律自觉,将党纪作为行为举止的“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论是在处理日常工作事务中,还是在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时,自觉担当作为、百炼成钢,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要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坚决抵制打折扣搞变通、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在遇到风险陷阱时“乱飞云渡仍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