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明“忌”知“宜”抓好警示教育“现场课”,做到以案促学、以案促思、以案促改,及时帮助党员干部“提神醒脑”“排毒治病”。
忌“呆板说教”,宜“生动活泼”,创新“教育形式”实现“以案促学”。警示教育的形式直接决定“惊醒梦中人”的效果,形式单一、低效死板的“老路子”,难以让党员干部产生代入感、提升震撼力。因此,必须在创新方法路径和教育载体上多下功夫。一方面,要利用好法院、监狱、看守所等线下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案例教学、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或纪律处分决定宣布现场,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感受纪法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避免“重蹈覆辙”。另一方面,要运用好线上新媒体平台,通过摄制警示教育片、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材料、制作微动画等方式,让党的纪律规矩的“种子”以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思想深处“落地生根”,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忌“浮于表面”,宜“触及灵魂”,优化“案例资源”做到“以案促思”。把警示教育仅仅当作“一堂课”,流于表面、浮于形式,极易导致党员干部把自己当成“旁观者”“局外人”,抱着“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的心态,把典型案例当成“故事”看,无法有效发挥出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要想让警示教育真正荡涤思想、触及灵魂,就必须把握好“深”和“透”两个重点,突出典型案例中能够“当头棒喝”“治疗未病”的关键因素,让“案中人”鞭策警醒“梦中人”,在反求诸己中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要深入挖掘违法违纪案例资源,透彻分析根源性问题,抓住特性生动刻画违纪违法者的“众生相”,揭露其腐化堕落的轨迹和原因,打磨光亮反面典型这面“反光镜”,引导党员干部揽镜自照、反躬自省,练就辨“坑”识“雷”的“火眼金睛”,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坚定避开“陷阱”和“馅饼”,切实把违纪违法者的“血泪教训”转化成提神醒脑的“清醒剂”。
忌“大水漫灌”,宜“精准滴灌”,根除“疾病隐患”抓实“以案促改”。开对“药方子”,才能拔掉“病根子”。每个党员干部的成长经历、岗位职责、纪律素养以及生活环境都千差万别,唯有充分运用好“身边人”“身边事”这本“活教材”,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重点突出、对象明确,有的放矢、精准滴灌,才能真正起到警醒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要突出分层分类,既突出“关键少数”、也关注“绝大多数”,既紧盯金融、国企等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也聚焦基层治理、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造福百姓的重要岗位,精心挑选地域相近、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案例,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量体裁衣”。要突出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开展自我剖析、反思不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把“利器”,切实把“症结”找准找实,把“根源”挖深挖透,拿出“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决心勇气,敢于直面、彻底整改问题,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