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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当如“戴金箍”“握戒尺”“观明镜”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沙坡村选调生 屈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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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以来,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上下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广大党员干部要收紧纪律作风的“金箍”,用好党纪条例的“戒尺”,常观廉洁自律的“明镜”,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深学细悟、求真务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头戴“金箍”,恪守“慎独慎微不逾矩”的定力。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期间强调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作为党员、干部,要把自我约束当做一门必修课。戴好纪律“金箍”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筑牢防线,必须深入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内容,吃透《条例》的精神实质,通过警示教育、专题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实践锻炼等方式,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学深学透学到位,让党纪学习教育真正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脑里的“紧箍咒”才能常想常诵。

手握“戒尺”,修炼“千锤万凿出深山”的魄力。“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新时代伟大事业对我们党提高自身管党治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严守党的纪律重在自觉、贵在持久、难在彻底。要把党纪党规当做一把“戒尺”,“戒尺”是“戒”,是我们行为的红线,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戒尺”也是“尺”,是我们行动的准则,要让党员干部识界限、行有道。必须加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对党纪逐章逐条学、原原本本学,也要联系实际学、举一反三学,注重对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深刻剖析,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同时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教育培训,激励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让党纪学习教育的“戒尺”打得疼、打得正。

心存“明镜”,彰显“清风正气满人间”的内力。镜者,鉴也。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员干部对照自省、正其衣冠的一面“明镜”。《条例》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这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人民立场和为民造福的初心使命。党员干部要常照纪律“明镜”,砥砺初心使命,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每一次的对照,都是对党性的一次锤炼,对初心使命的一次坚守。要坚持“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始终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坚决站稳人民立场。面对违反党章党纪、违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优良党风政风作风带动社会民风向上向好。

发布人:12371网友uepr9p 发布时间:2024-5-23 17:53 收藏 阅读人次:5570

初审:高朗 编辑:理理 责编:李一画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