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学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好纪律的“戒尺”,校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坐标,用“实”的作风、“严”的标准、“全”的要求,念好“紧箍咒”,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常念“实”的紧箍咒,多策并用学纪之“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纪律意识是培养出来的,廉洁文化是沉淀下来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巩固纪律规矩的关键契机。各级党委要将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组建宣讲队,开展研讨会、辩论赛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理解《条例》修订后的政治考量和蕴含的纪法原理,让党纪党规入脑入心。要加强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一环,具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打造警示教育“示范课堂”,开展“分析式”“沉浸式”“反思式”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感同身受,真正起到警示作用。要注重“关键少数”示范带头,领导班子先学一步、学深一点,把廉洁纪律作为立身之本,带头涵养道德操守,增强党性修养,强化自我约束,采取《条例》原文领学、工作结合讲学、典型案例同学等方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纪、准确知纪、自觉明纪、严格守纪。
常念“严”的紧箍咒,深学细悟明纪之“要”。纪纲一废,何事不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弄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摒弃学习党纪是领导干部的事的错误思想,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严格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要坚定理想信念,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上好党性锻炼“必修课”,从根本上树立忠诚意识,让党纪党规入心见行。要增强自我定力,以平常心面对困难和挑战,以敬畏心对待名利和权位,以进取心对待组织和事业,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时刻铭记“初”不可轻犯、“微”不可轻视、“欲”不可轻为,在诱惑面前保持定力如山。
常念“全”的紧箍咒,融会贯通守纪之“纲”。党的纪律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修订后的《条例》沿用了“六大纪律”的提法,系统性完善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方面的内容,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广大党员干部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全面领会《条例》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何制度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形成党员干部决不能触碰底线的全面遵循。要深刻认识政治纪律的统领性作用,体现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不断提高党性修养;要自觉履行廉洁自律要求,头脑要清醒、手脚要干净,管好身边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守处理党群关系的行为规范,清醒认识“人民的苹果不能吃”;要遵循工作和生活的行为规则,确保党的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