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并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用好“案头书”“活教材”“手中卷”的过程中,做到明底线、受警醒、知敬畏,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行动上的坚定。
用好“《条例》”这本“案头书”,在学深悟透中明底线、知敬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永葆政治本色。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必学内容作为“案头书”,全面系统学、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不仅要在学习修订细节上下功夫,更要领会其中的精神内涵和核心要义,做到一字不落“见思想”,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真真正正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学懂、弄通、悟深、吃透。要力戒“形式主义”,克服“面子工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用好“身边事”这本“活教材”,在深刻剖析中受警醒、严律己。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作为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手段,“身边事”距离党员、干部最接近、感受警醒最深刻、教育效果也最直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作用,以“案中人”为“镜”,深刻认识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防线”不能越、哪些“雷区”不能闯,做到“以案促思、以案促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及时“提神醒脑”“排毒治病”。要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既突出“关键少数”、也关注“绝大多数”,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提高身边人“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的自我约束、自我免疫能力,营造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清明政治生态。
用好“重实践”这本“手中卷”,在知行合一中励初心、担使命。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抓得好不好,能否落地生效,关键在“人”,重点在“干”,不能只在“本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个人成长相结合、与履职尽责相结合、与部门和单位发展相结合,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动力。要善于运用党的纪律条规来指导和推动工作,时刻将规矩、纪律挺在最前面,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顶住诱惑,把党规党纪谨记于心、严守于行,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真正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部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