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句俗话“拔懒筋”,意思是消除惰性之根,人就会变得勤快能干,其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亦是如此。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分则加入了“不敢作为、不愿担当”“消极回避、推卸责任”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党员干部慵懒懈怠行为造成的严重损害、不良影响等纳入工作纪律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要把工作纪律作为重要科目,以纪促责、以纪促行、以纪促管,坚决杜绝慵懒懈怠的工作纪律问题,推动形成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工作氛围。
以纪促责,防止思想生“懒根”。个别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敷衍了事、得过且过,不是能力不行,而是思想懈怠涣散、责任担当意识淡薄,若不及时进行干预、纠正,久而久之小问题就会变成大问题。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就要扎紧思想之根,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全覆盖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学细悟党纪处分条例、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把《条例》“工作纪律”原文逐条解读、新增内容逐字分析、结合工作逐一研讨,搞清楚党的工作纪律的底线、红线、标准线,弄明白责任与担当的具体体现,教育引导党员在思想上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还要明晰责任“边界线”,根据党纪规定、单位职责、岗位分工等,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负面清单,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将职责量化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促进其知责于心、知责思进、知责有为。
以纪促行,改进作风防“懒瘤”。《条例》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清晰划出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正确履职、警醒知止。各级党组织要以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在“严、深、细、实”下功夫,培养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提升干事创业的本领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把各项工作往实里做、做出实效。同时,要警惕“差不多主义”蔓延,坚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营造竞相干事浓厚氛围,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者有舞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者受警醒,真正使学习教育过程成为锻造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奋进动力。
以纪促管,宽严相济治“懒症”。曾几何时,一些好干部原本对工作有激情、有想法,因环境、规矩等影响,有的变得挑三拣四、有的变得畏首畏尾,逐渐成为不敢做事的“躺平”人。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履职担当作为,就要精准运用党内各项制度规定,把握好宽与严的标尺,才能让“慵懒懈怠”型干部“药到病除”。要严有标准,围绕《条例》内容,联系工作实际,细化不能违反的纪律、不能逾越的底线、应当追究的责任,明确岗位履职“底线”、划定廉政建设“高压线”,精准利用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措施,及时帮助违纪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做到“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发”。要宽有尺度,在依规依纪的前提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科学运用奖惩考核机制,破除“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怪圈,营造积极健康、奋发进取的干事环境,让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更有底气、更显担当。